往往坐失机宜”,造成但求自保而难以自保之局面。
“假令并犯宣府,则大同应援为急,如并犯大同,则宣府应援为急,若先事一有所拘,而临事则有所诿,兵革之际,易相推托,将不免于误事。”
有鉴于此,为统一宣、大二镇兵权,加强二镇间的统一领导和协调行动,需设重臣统驭,故明廷于景泰年间设宣大总督以统二镇。宣大总督设置后,置罢不常,至嘉靖二十一年始定设不变。
宣大总督设立后,除统领镇兵协调二镇行动外,还于嘉靖二十一年获得了兼理粮饷之权。
“壬午,升整饬北直隶山西河南军饷右佥都御史翟鹏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左佥都御史,总督宣、大军务,兼理粮饷。”
后来防御形势日趋严峻,遂增重宣大总督之权,除事关机密者不得自专外,其余兵马、钱粮许便宜从事,先发后闻。《世宗实录》载:“户科给事中刘绘奏:‘顷者,北虏南侵,陛下特敕兵部侍郎翟鹏总督军务,臣惟虏遁而总督罢,虏至而总督增设,事出仓卒,机不素定,此非所以专责成,而图茂功也⋯⋯臣请陛下自今专任翟鹏,凡军马、钱粮悉得便宜从事。’⋯⋯上是之,即诏翟鹏除事关机密者不得自专,其兵马、钱粮许便宜从事,先发后闻。”
实际上,从嘉靖二十一年开始,宣大总督便常设不废,管辖范围及职权扩大,“翟鹏令兼督山东、河南,巡抚以下,俱听节制,事宁之日如故。”
嘉靖二十三年,又令该总督督令一切兵饷。嘉靖二十四年,宣大总督权力进一步增大,巡抚、总兵官事干兵马者,须关白总督,“宜令巡抚等官凡事干兵马者,俱关白总督,遇有便宜,听其先发后闻,不得互生嫌忌。”
到了嘉靖二十九年),宣大总督定辖宣府、大同、山西三地,自后再不曾变更。
事实证明,宣大总督之设于宣大防务颇有成效。嘉靖二十八年,蒙古入略宣府,时宣府“将庸兵弱,虏素轻其易与”,总督翁万达当即行使职权,调大同总兵官周尚文至宣府御敌,“以大同帅周尚文率领精锐暂代宣府帅以遏虏冲,又移书诸辅臣、本兵,极言虏必深入回测之状,谓宣府主将偏禆无可付托⋯⋯以大同兵付其副帅,而促周尚文以行。于是,尚文昼夜兼行,至曹家庄,而虏已入据险要,不虞尚文之猝至也,大战三月夜,屡围屡解。公(翁万达)躬环甲冑督兵数千人来援⋯⋯虏大惊曰:翁大帅兵至矣。夜解围而遁,公于是督尚文追击出境,保障之功多于斩馘矣”。
宣大总督在设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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