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明一代,总督与巡抚均为差遣,并非祖制规定的常设官职,所以即便有些总督管着两三名巡抚,但此二职本身并无什么高下之分。
不过,出任总督和巡抚的具体官员,还是能分出高下来的,区分的方法很简单,看他的本职就好。同样,两名不同省份或地区的巡抚,也是以本职来区分“级别”。
如高务实现在,其官名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辽东地方赞理军务”,这里他的本职就是“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差遣才是“巡抚辽东地方赞理军务”。
而周咏呢?他当年刚来辽东上任的时候,官名就跟现在的高务实一模一样,但万历六年时,因为“录辽镇斩获之功……巡抚都御使周咏升右副都御史,赏银五十两、纻丝四表里”,所以从那之后他就高升了,本职是“右副都御史”。
理论上来讲,相当于都察院的并列四号人物——当然,这个并列,并列得有点多。
而这次周咏履新,官名就又换了,现在成了“兵部左侍郎兼右副都御史,总督蓟辽保定等处军务兼理粮饷”。
也就是说,除了差遣上由巡抚变成总督之外,他的本职变成了“兵部左侍郎”,而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反而成了兼职。
民间百姓可能不太清楚这其中的差别,其实差别是真实存在的:
巡抚,一般来说就是所谓的“巡抚都御使”[注:明实录中经常这样表述巡抚一职],通常情况下,其特点一般都是以都察院的本职获得巡抚地方的差遣。这其中的内涵就是,巡抚以监督地方行政、司法等文职任务为主职,军事任务只是其辅职——辅归辅,但因为巡抚差遣写明了“赞理军务”,所以军权仍然是有的,于是也俗称抚军。
而总督则通常以兵部侍郎身份为本职,个别情况下甚至挂兵部尚书衔作为本职,这就是点明总督的主要任务为军务(总督某处或者某几处地方军务),相对来说对于行政、司法等方面的权责就轻一些——但也和巡抚一样,由于其还有都察院的兼职,这些文职任务他也还是可以干预一下的。
大明朝廷体系下的地方权力“参差不齐、犬牙交织”,在这里也可见一斑,总之就是让督、抚二人既各有侧重,又不能独断专行。这种思路,即便把总兵也放进来和督抚一起比较,也是同样的风格。
为何有明一朝没有文官造反?制度上的互相制衡也是其中很关键的一个因素,甚至可能是最大的一个因素——这里的“制度”不仅仅包涵督抚互相制衡,还包括巡按御史等各个方面组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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