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万历十六年八月潞王奏讨开始,至二十一年十月拨勘工作结束,共历时五年,潞王终于获得了四万顷土地和大量的房租、坑矿、盐税。
实际上,自明中期以后,投献之风愈来愈盛。早年景王之国时,投献的数量已相当惊人。
万历年间,投献之风更烈,以至在万历三十四年《上圣母徽号礼成责天下诏》中还特别提出:“小民因差役苦累,将田产投进王府以希影射。……百姓不许私卖田产予王府,除以前置买者,姑听家人看守。如仍踵前弊,百姓着有司究惩,宗室长史启王戒谕铃束。”足见投献已为朝廷严重关切的问题。
而投献主要集中的目标是享有特权的王府。时为诸藩之首的潞府,纳献当不在少数。此外,各王府夺买和侵占民产之事史不绝书,于各王庄所在地方普遍存在。
《上圣母徽号礼成责天下诏》中亦谓:“有等豪暴强宗,往往擅离封城,于各州县吞占田产,有司知而不问。”
而潞府庄田分布很广,与民田犬牙交错,奸陌相连,夺买、侵占民田之事也会经常发生。
胡仲澜在《王庄议》一疏中以黄陂县摄源乡为例说:潞府奏讨景王遗产,在该乡七十里之内刮得607顷田地,但“(潞府)佃户苦于租重,所争疆界七十里,不思七十里之内有民田数十顷亩。景府原额不过陆佰柒顷,岂得界七十里之多?在佃民多欲增田以减租,在百姓又不欲割地以重差。数年以来,此所以纷纷难定也。”
潞府的佃民尚依七十里之名争夺民产,何况潞王府呢?若无潞王府作后台,岂能因佃民争之而使有司数年不能处理解决?不过是胡仲澜只敢讲佃民,不敢讲潞府罢了。
由此可知,潞府夺买、侵占民产之事当亦不在少数。王毓铨说,“明代亲王获得庄田的途径不外这么几条:钦赐、奏讨、纳献、夺买、直接侵占。”综观潞王府庄田形成的原因和过程,也不外乎这么几条。其中以潞王奏讨,朱翊钧钦准的四万顷土地为主,其次当有一定数量的纳献和侵占。
这其中的弯弯道道如此之多,李太后一个从小就入王府侍候的女人哪里知道得那么清楚?所以高务实才说有人在背后给李太后出主意。
两人同时沉默了一会儿,戚继光终于还是忍不住了,问道:“太后背后那人,可是李文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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