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限制封爵人数,如亲王嫡长子照例袭亲王,而嫡庶次子就最多只许封其中四个,一共五位可以封爵。郡王嫡长子照例袭郡王,而嫡庶次子最多只许封其中两个,一共三位可以封爵。镇、辅、奉国将军有嫡子的,许封其二,无嫡子的就只许以庶子一人请封。至于镇、辅、奉国中尉,那就不好意思,不论嫡庶都只许封一子。
不过封爵作为最关键的问题,到这里还没说完,高务实继续提出要求。
以上的这些宗亲之外的宗亲,因为不得册封,安排如下:其中有志读书的,就与民间俊秀子弟一体入学。而其中应举登名科甲者,该授官的就授官,但是有个要求,就是只能在外任官——换句话说就是不能为京官,不能至中枢。
其他读书不行而选择种田或者务工的宗室,听其自便就行,朝廷不必多管。如果考虑到其中一些宗室可能并没有谋生手段,那么不妨考虑由朝廷给他一笔“初始资金”。
比如亲王之子不得封者,到了十六岁,朝廷赐给冠带,再另外给银六百两;郡王之子不得封者,年至二十,赐给冠带,给银四百两;将军中尉之子不得封者,有志入学,赐给衣巾,与各子俱给银二百两。如此一来,不管是读书当官还是去做其他谋生,都不怕没有照拂,出了差错。
而如果其中还有一些完全不成器的……高务实表示,天下各家都有不肖之子,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换句话说:朝廷不养废物,你爱死哪去就死哪去,老子这里没给你们这些废物做考虑。
在此之后,他顺便把另外两个相关的问题解决了:一是宗室不能出城。高务实认为宗室出城并不碍事,而且“祖训”之中其实没有这一条,至于后来为什么形成这种说法,高务实不管——其实那是靖难之后的事,而且只是潜规则,所以高务实这里干脆不承认。
另一条就是他和朱翊钧之前谈到过的“刑不上宗室”,这里高务实给出了意见:没有册封的宗室通通转入法司管辖,与民无异。顺便他还论述出这样做是“大公至正之道”。
封爵问题解决完,第二件事便是继嗣问题。这个比较简单,高务实不同意各种兄终弟及的继承,他认为只有亲王这个级别可以兄终弟及——这是考虑到亲王算是“一国”,不好动不动就给人来个“国除”。当然,如果兄终弟及都没人继承,甚至亲侄儿都没有,那就是绝嗣了,该“国除”的还是“国除”。
第三条就很厉害了,高务实直接废除了宗室封爵的“低保”——原先的宗室,到了最低级别的奉国中尉以后就不会再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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