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要担责。至于担责多少,就看犯错官员错误大小以及影响波及的程度。你说没法查?我有一百八十卷“册薄”在手,官员的升迁履历,一查一个准!你推荐错了,该办立刻办,该抓立刻抓。
这狠话说过没多久,高拱就以实际行动证明,这事上不封顶:南京右佥都御史吴时来成了倒霉蛋。此人是年举荐五十多人,却冒出好几位坑货。结果高拱立刻重拳出击,把吴时来降职调离。
有了这样的重要人物现身说法,滥举歪风顿时刹住。原历史上,后来万历年间的名臣,好些都是在隆庆四年至六年崭露头角,那不是没有原因的,原因就来自于这种零容忍的制度。
不过,比起“滥举”来,当时犯罪成本更低的还是腐败。
虽说明初时,太祖曾以严刑峻法惩治腐败,但到了嘉靖年间时,这事早已成了过去时。相反“贪酷者,例止为民”居然成了律条。
也就是说,一般官员犯下贪污腐败的错误,只要关系够硬,最惨最糟也不过是削职为民,就连家产也不会动。
就是这么神奇!可这样一来,哪怕官员落马回家,至少也能优哉游哉做个富家翁。如此“宽厚”的政策,官员们那还不敞开了捞?
而这一条,也是高拱一直深恶痛绝的,就任内阁首辅以前,就在各种场合开骂。待到就任内阁首辅,却是不骂了,只是不动声色地改了一个规矩:贪黩者仍提问追赃。
这个条令一出,立刻满朝哗然。哪怕是高拱这样的猛人,一度也被言官们骂出了花。可顶着重重压力的高拱,就从眼前一个个案子做起,每一桩都是这个硬规矩。
账目对不上?钱不知用到哪里去?送到上面去了?送到哪里追到哪,追不出就从你家里刨。不管你是州县小官,还是封疆大吏,甚至世袭公侯,只要犯了法,都是这么办!
仅看高拱上任后的头一年,就有四川巡按御史王廷瞻,保定巡抚朱大器等高官先后撞上了高拱的“枪口”,每一个都是连罢官带赔钱,一样都不少。
花天酒地、生意蚀本,最后赔不出来了?没关系,高拱说了,一年年赔下去就是,老子赔不完儿子赔,儿子赔不完孙子赔,反正直到连本带利赔完为止。
你想贪污落马后还做富家翁?做你娘的春秋大梦!
正是由于高拱如此生猛,如此“霸道”,如此“不循旧制”,偏偏他自己作风过硬,当官几十年家里没增一亩地,满朝官员望着他也只能干着急。
威望,就是这样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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