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应昌的命令充满试探,但李如松这边的反应却出乎意料的好,查大受得到命令之后很快便点兵出征了,其中李如松甚至还临时给他增配了一批新到的京华木柄手雷,也就是后世所谓的手榴弹。
不过宋应昌不知道的是,李如松在这段时间里已经和高务实取得了联系,之所以这次派兵的执行没打半点折扣,主要是高务实对他做出了一些承诺。当然,与此同时李成梁的回信也到了,大概意思就是他和高务实已经谈好,双方针对李家军在朝鲜战场的损失达成了一些原则性的共识。
这个问题追根溯源的讲其实还有点复杂,主要复杂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在于李家军的核心主力是家丁,但通常所谓的四万李家军在“编制”层面而言,并非全部按照家丁计算,其中只有一万是真正在朝廷拿“家丁补贴”的。
大明朝的兵制现在非常杂乱,对于将门来说,自己手底下的军队其实经常可以分为大帅本人的家丁亲兵、家丁将领的亲兵、普通征募兵、卫所兵这几个层次。
这里头待遇最好、战斗力最强的是大帅本人的家丁亲兵,比方说碧蹄馆之战时李如松亲自带过去的那一千精锐,就是这个档次的,也是李家军最为核心的战力,甚至可以看做铁岭李氏作为天下首屈一指大将门的基石。
对于李如松而言,这种全是家丁身份的亲兵是直接拿朝廷补贴却效忠他或者李成梁本人的中坚力量,是李家维系将门地位的根本。
在“李家军”之中仅次于“大帅家丁亲兵”的军队是家丁将领亲兵,这些亲兵也是家丁,但原则上来说并非李成梁或李如松的家丁,而是诸如祖承训、查大受乃至杨元之类李家军嫡系将领的亲兵。
这一情况如果要强行类比一下,会有一种“我附庸的附庸不是我的附庸”之感,不过这并不完全,毕竟中国的“狭义封建制”时代早就过去了。事实上,只要大帅本人的威望足够高,依然是有能力直接给“我附庸的附庸”下令的,这些“我附庸的附庸”也不敢违背。
然而在家丁体系的实际情况之下,理论上“我家丁的家丁”的确不是“我的家丁”。“我”只是靠着巨大的威望,以及对“我”那些已经成为一军主将但原是“我家丁”的将领拥有生杀予夺的权力,从而间接拥有了针对“家丁的家丁”的威慑力。
那么这样一来就有个问题出现了:“我”如果失去了这样的威望,以及对原是我家丁身份的将领那种生杀予夺的权力,那么那些人数更多的“家丁的家丁”还能服从于我吗?也许一时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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