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给了后世不少人一个印象,就是大明水师思想保守,明明见识到了海军发展的方向却依然固执己见、不思进取。
其实这种想法是有问题的,明代是东西军事技术开始拉开差距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西学东渐比较兴盛的时代。嘉靖以降,倭寇、海盗、欧洲势力接连并持续侵扰大明,故而为应对海防需要,大明水师其实也经历了两次技术和战术的变革。
第一次就是嘉隆万时期,以引入佛郎机炮为中心;第二次是天启崇祯时期,以引入红衣大炮为中心,这两次变革也都为大明水师带来了相应的战术调整。
在第二次变革前,大明水师在海战战术的重要性次序仍是以火烧船“以船冲犁”最为重要,在海战以冲沉贼船为首功,而斩级擒俘则次之,至于以炮伤人、以炮毁船的情况则并不多见。
不过到了17世纪初,荷兰人因为在西方海军竞争中获胜而顺利东来,其船铳数量与威力比之葡萄牙船更多更大,几场冲突下来也使得大明认识了其性能特点,并且专以“红夷”大炮称之。
在海防问题最为严峻的东南沿海,大明水师迅速把红夷大炮应用于海防战船,并且突破大型火炮装备战船的数量限制,出现了专门化的“熕船”,同时衍生出舷侧炮技术,这就已经与欧洲船舶的炮击战术十分接近。
从崇祯年起,海盗和官军船只就开始装备多门红夷大炮。1633年明荷料罗湾海战,明军的大型战船分别装备16门、20门、36门大炮。
后来荷兰台湾长官汉斯·蒲陀曼有这样的记载:郑芝龙战船“按荷兰模式建造,庞大精致,装备精良的帆船及舰队,还在船上装配了一部分能被拖动、带有环栓、置于双层甲板的大炮”。
1635年,在剿灭刘香的战役中,郑芝龙的战船“每船可安置大铳二十四位,炮声一发,裂云穿浪,卒成馘阵之功”。
当然,彼时装备十几门、甚至多至三十六门红夷大炮的战船并不普遍。一则是红夷大炮重量很大,装备十几门甚至几十门炮,这对于战船的体量要求比较高;二则明代原有的发熕炮和红夷大炮在技术上是一种承接关系,因此明代战船上很可能是将红夷大炮和发熕炮混装。
除了数量增加以外,当时大明水师火炮的配套设备也逐步完善起来。最初装备的发熕或者红夷炮都是放在木架上,木架下面铺有泥、糠、稻草,以缓冲后坐力,但是随着大型火炮数量增多,大明水师也开始出现铳车、舷窗、炮孔、火炮甲板等,甚至也出现了双层火炮甲板的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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