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皇位的先赋性使皇子的出身异常重要,皇子生母的身份和本人年龄的长幼,在皇位继承人资格中具有决定意义,至于他本人的身体素质、智力才能以及德行高低等等因素,通常都要放在次要位置来考虑。
故而一般来说,只要拥有嫡长子身份,即使他资质偏低,平庸无能,但只要没有特别的意外发生,也能顺利继承皇位。
在中国传统社会,皇位继承人选是关系国家政局稳定与否的重大事件,也即所谓“国本”问题。那么,究竟应该采取“嫡长子制度”还是“选贤与能”的标准确立嗣君,一直以来就成为困扰最高统治者的最大难题。
到了明朝,在朱元章的坚持与亲身作则之下,有明一代的皇位继承,严格遵循嫡长子皇位继承制,也就是人所共知的十六字原则:有嫡立嫡,无嫡立长,父死子继,兄终弟及。
不过,明朝的帝系偏偏也出过一些意外。按照高务实前世的历史来说,在明代十六帝中,帝系有过三次变更。
第一次变更在靖难之役后,帝系由朱元章长子朱标和长孙朱允玟一脉转移到皇四子朱棣一脉,开启靖难之役后的永乐时代;
第二次帝系变更因孝宗之子武宗没有子孙继承皇位,帝系从孝宗一脉转移到其弟兴献王一脉,由兴献王之子即帝位,即世宗嘉靖帝;
第三次变更因熹宗诸子夭折,没有子嗣继位,帝系由熹宗一脉转移到同父异母的弟弟信王一脉,即崇祯皇帝。
此外,在英宗和景帝之间还出现过两次波折,“土木之变”中英宗被俘,大明朝廷群龙无首,形势异常危急。奉命监国的邺王被大臣拥立为帝,尊英宗为太上皇,改封自己的儿子为太子,帝系由英宗一脉转移到景帝一脉。
然而天意弄人,景帝之子早夭,加上英宗归国,趁景帝病重复辟成功,重登大位,重立长子朱见深为太子,帝系再次回到英宗一脉。
虽然有这些意外,但是在这三次帝系变更中,世宗、思宗的继位是遵循了“兄终弟及”原则,有皇帝的遗诏或皇太后懿旨,因而他们的继位拥有程序或仪式上的合法性,其统治权在登上皇位的那刻起,就拥有了足够的合法性。
成祖朱棣是通过篡权夺取皇位的,但他通过自己非凡的毅力、铁血的手段和实实在在的丰功伟绩,最终赢得了合法性。
而景帝则是在特殊背景中登基,不过他的权力合法性,其实是建立在英宗同意禅让皇位的基础上,但问题是他更立太子的行为却僭越了本分,其子朱见济的早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