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执行,如有违失,则可驳回。
[注1:所谓落底簿,即用以记录票拟底文之“丝纶簿”,设立于正统、景泰朝时期,后曾废弛,又至迟于万历中期恢复,关于其样式现已无考。]
此外,皇帝还可以把这份奏疏压下,既不发下也不打回内阁,而是做冷处理,这个就是广泛见于各种和影视剧中的“留中”——实际上大多数皇帝并不常用“留中”,不过万历是其中一个例外,历史上的他是很喜欢留中的。
以上这段程序之中,颇有几处需要解释之处。
其一,就是高务实刚才票拟“朕知道”这个问题——可能有人觉得诧异,你高务实票拟怎么敢写“朕知道”?“朕”是你能自称的?其实不是这么回事。
内阁票拟本职为“代王言”而非自言,即“票拟”本质上并非阁臣将自身对于奏疏处理的意见上报,而属于代替皇帝进行批答。
既然是代替皇帝批答,那么皇帝若在本章发阁前已有定见,则会派遣太监口传要旨,为内阁事先确定原则;若皇帝尚无定见,则仅派太监赴阁商议。
所以,某些和影视剧中将“票拟”理解为阁臣将自身处理意见书于票签之上,以待皇帝裁决,这属于错误臆断。
高务实今日负责拟票,那就是要按照皇帝的语气来写,因为理论上如果皇帝看完同意,就可以让司礼监秉笔太监拿朱笔照抄票拟而一字不易,这样可以避免司礼监的权宦们在文字上玩些小花招。
其二,宣宗朝时,司礼监获得了替代皇帝批红的权力。“宣庙始……中易红书批之,上或亲书或否。”“凡每日奏文书,自御笔批数本外,皆众太监分批,遵照阁中票来字样,用朱笔楷书批之。”
这里宣宗的本意是委托部分识文断墨之太监,来负责誊抄并无异议的内阁票拟,以减轻批阅负担。
一般来讲,司礼监批红权分掌于秉笔太监与掌印太监二人之手。秉笔太监代替皇帝批朱,而掌印太监则负责对于批红审核盖章。
然而后来的事实证明,司礼监太监实际所为,并非仅止于“誊写抄录”,而是将自身意见与影响力注入朝廷中枢体系,这点等下再说。
其三,票拟并非阁臣于中央文书处理体系中向皇帝施加自身意志唯一方式,即便皇帝所下达诏书并未按照阁臣票拟之言,内阁仍有驳回权,即所谓的“封还执奏”。
“封还执奏”制度属于一种内阁对皇帝不适当政令的抵触表达方式。流程基本是这样的:皇帝下令内阁草敕,若内阁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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