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这正是因为他们三者之间权力基本类似,所以就算临时选人,新人到赴甘肃也能快速的进入和熟悉政务的处理。
徐三畏出任甘肃巡抚之前原任何职?山西按察使。其任山西按察使的时间是从万历二十一年到万历二十六年,到了万历二十七年则升任甘肃巡抚了。
[注:百度百科对徐三畏的履历记载十分含糊,尤其是出任巡抚之前的何年任何职,根本没有说明,而且里面有一句“(任工科给事中)……以后又外放,历任按察使、布政使”。
这一条十分奇怪,我专门为此查资料查了个把小时,发现《神宗实录》里根本没有徐三畏出任布政使的记载,不知道这个说法来源何处。如有读者能对此加以说明解释,欢迎留言指正。]
说回任职时间问题,巡抚制度终明一世都未成为一项完善的,正规的社会管理制度,而明中后期随着稳定性的增加,又使这些巡抚成为了高官显贵。但是,作为封建君主制下的官员,他们的任免有时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以甘肃巡抚而言,每一任的任职时间也不是统一固定的,时间比较长的会达到七年之久,但是短的有时还不足一个月。
巡抚任职时间不固定的原因多种多样,官员丁忧、被劾、死亡等是任期不正常结束的主要原因。刘馨曾经让秘书处为此前数十位甘肃巡抚认职履历进行过梳理,其中发现在这些人中,任期最短的仅有五天。
比如刘敏宽,在上任甘肃巡抚一职不到五天里,就由于考核不过关,被杨应文弹劾,“参枢臣徇私灭旨,朦胧推举。”当时杨应文的奏折主要是想揭发刘敏宽没有资格充任甘肃巡抚,而最终经过朝廷的判断罢免了刘敏宽。
任职时间较长的有赵载,他担任甘肃巡抚将近七年时间。其实像甘肃地区这种处于西北战事前沿,过于频繁的更换主管大员,对于西北边疆的治理有害无益。相反,只有较为长期的任职,巡抚才能够详尽的了解一个地方的具体情况,才能制定出恰如其分的施政举措,从而达到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
正如张永明曾说:“各处抚臣必须久任,其有年劳积久,相应抡擢者,疏请加升职衔,照旧管事。必使地方宁谧,功绩有成,然后迁任。”
有人提出肯定的看法,自然也有人会提出异议。在甘肃巡抚久任也容易导致地区地方官场不和,皇帝、内阁为了稳固边疆,往往会采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的态度。
但是总的来说,任期时间较长要好于任期较短,比如王复也说:“巡抚之任,以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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