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始以各种理由非法占有更多职田,反倒是让职田成为了一种新的贪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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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吧,除了基本工资和职田收入以外,宋朝官员的收入是非常丰富的。比如说他们有绫罗绸缎的补贴,也就是买衣服的补贴;还有茶酒钱,也就是喝茶喝酒的开销;厨料钱,也就是吃喝报销的钱;薪炭钱,也就是家里烧火、取暖的补贴;马料钱,也就是给自己的马匹吃喝的开销等等。
可是就算是这样,依旧堵不住贪官污吏们的手。
宋之后,元不论,到了大明呢?朱元章当年的做法已经说过多次,就懒得再拉出来鞭尸了,不如说说原历史上张居正的搞法吧。
张居正在后世最出名的财政改革就是“一条鞭法”,虽然这玩意根本不是他的首创——首创者为桂萼;甚至也不是他第一个开始强力推进——第一个强力推进者为高拱。但是无论如何,后世把这个功劳算在了张居正头上。
当然,这个算法倒也并非完全没有道理,因为桂萼提出之后因为争议太大,朝廷搞搞停停,雷声大雨点小;高拱倒是强力推进了,但是他步子稳,主要推进在江南富裕地区,没有全国铺开,而且他执政时间太短。
这么一比,张居正是第一个全国推进一条鞭法的,而且一搞多年,把这功劳记在他头上也没什么大问题,只是不该忘了桂萼和高拱,那太不公正了。
不过,在全国范围统一推行一条鞭法,除了本书前文曾经多次提到的地区发展不平衡所以导致贫瘠地区深受其害以外,还有一个很严重的问题,那就是火耗。
一条鞭法简单的说就是把以前的各种实物税全部改为收银子,而且只要整锭银子。那么问题来了,都收银子的话,哪里有这么多银子呢?
为此,各地官府就不得不想办法。铜钱、实物都可以换银子,但是往往都是换成碎银子收上来,这些都是可以缴纳赋税的,而官府必须要拿着这些碎银子去熔成整锭银子。
然而熔银子的过程,是有损耗的。也就是说一两碎银子,肯定熔不出一两整银来。为此官府就必须要收取一个火耗的钱,也就是差价。而最终这个火耗,也就成了地方官员们的主要收入。
相对有良心一点的地方官员,一两银子只收它两三钱的火耗,可是也有那种没良心的家伙,一两银子能收半两银子的火耗,那简直就是要人命了。
张居正对这一点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为什么呢?因为他——或者说朝廷,是不想出这个钱的,既然地方官们自己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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