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阶级”替朝廷承担税收了。不仅农民大量破产无钱交农业税,而且没有官绅背景的普通工商业者与城市平民也大量破产。
农民是因为土地兼并而破产,工商业者与城市平民则是被明朝坑人的“买办”制度搞破产的。在明代,“买办”专指给宫廷和官府供应用品的商人,属于强迫性的“商役”,是徭役的一种。
相较于实物贡赋而言,“买办”本是顺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进步方式,但由于明朝官方在“采购”物资时可能少付钱甚至不付钱,这就给明末的商人阶层和城市平民带来深重的灾难。
隆庆间,大学士高拱就说过,他亲眼目睹,“招商买办”使里巷中“有素称数万之家而至于卖子女者,有房屋盈街拆毁一空者,有潜身于此旋复逃躲于彼者,有散之四方转徙沟壑者,有丧家无归号哭于道者,有剃发为僧者,有计无所出自缢投井而死者,而富室不复有矣”。
万历年间,朝廷对商人实行了完全强制性的“佥商买办”,然后出现了“脱逃相继,甚至剃发断颈,市子割女”;“有自缢投河者”;“富者各投势要百方避匿,止余下人家力不能营求者抵数代死”。
到了崇祯年间,这些情况不仅没有改善,甚至变本加厉。由于战争,朝廷在向农民加派的同时,继续实行“佥商买办”粮草,更使无数大小商人“椎肌剥髓,抢地呼天,赔累惨重,苦极一时”。其结果是商业凋敝,整个经济因此而一蹶不振,社会矛盾进一步加剧。
原历史上的明末,除了“均田免粮”,李自成的大顺政权最得人心的口号就是针对商人和城市平民的“平买平卖”和“公平交易”。朝廷中比较清醒的官员如孙传庭,也认识到“剿寇必先安民”,整顿吏治时要求“日用买办,不许亏累行户”。
士绅名下的工商业不纳税或少纳税,没有士绅保护的工商业又在明朝官方竭泽而渔般的掠夺下普遍破产,这时候的崇祯要是能收到大量商税,那才是奇哉怪也!
或者说,明朝其实一直存在“买办”这种跟“抄家”差不多性质的恶劣“商税”,最后终于在崇祯朝把几乎所有没有官绅保护、能收到税的工商业全给榨干了。
这方面最典型的案例,是1643年崇祯尝试通过印发新钞挽救明朝的财政,但当时明朝连印制新钞票所需的“钞纸”都征集不到——印行5000万锭新钞估计需要200万斤桑穰,可当时江南江北水旱灾害连连,根本提供不了这么多的原料。听说要交这么多原料,江南的纸户、伞铺的民众纷纷出逃,两浙地区“十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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