殖民者刚到,发展刚刚起步,人口极其稀少。
反观大明,完全是农业时代的巅峰,粮食平均亩产是欧洲的三倍以上,人口是整个欧洲的四倍。[注:都是西方学界大的主流观点,即十七世纪初欧洲总人口约为6100万,而此时的明朝后期总人口为“超过两亿”;欧洲粮食亩产40-80斤(单位已换算),明朝粮食亩产200-250斤。]
在这种条件下,且高务实的前期改革基本已经顺利完成,他开始琢磨如何“处中国而治万邦”,这有什么问题吗?
在他看来,只要朝廷改变思路,开始将发展当做延续统治的正确道路,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进步,那么大明就是那个真正的“天选之国”,而且没有“之一”。
数日之后,随着调查的深入,越来越多的涉案官员被揭露出来。这些官员大多属于心学派,他们在南京皇宫修缮案中或主动参与、或被动涉及,但无一例外都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
经过仔细的审查和讨论,朝廷最终决定对这些涉案官员进行分类处理,以儆效尤。处理方案大致分为四个档次:
降调西域:对于涉及程度较深,但尚有可用之处的官员,将其降职调往西域,参与当地的建设和管理。这些人虽然犯了错误,但考虑到他们的能力和对朝廷的贡献,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
冠带闲住:对于涉及程度一般,但已不适合继续担任原职的官员,剥夺其官职,保留其荣誉性的“冠带”,令其回家闲住。这些人虽然犯了错误,但错误性质不算严重,给予其反省和退隐的机会。
革职为民:对于涉及程度较重,已无继续为官甚至保留名誉必要的官员,直接革去其官职,贬为平民。这些人已经明显犯了错误,而且错误性质较重,造成了一定的危害,朝廷不再保留其官员身份。
永不叙用:对于涉及程度甚深,且性质极其恶劣的官员,不仅革去其官职,还要将其列入黑名单,永不叙用。这些人的错误性质严重,对朝廷造成了极大的损害,必须给予严厉的惩处。
据统计,此次涉案的七品以上官员共计四十一人,其中被降调西域的有八人,冠带闲住的有十二人,革职为民的有十五人,永不叙用的有六人。
这一处理结果在朝野引起了极大的震动,虽然四十一人说少不少,说多好像也不多,但要知道这仅仅是一次工程弊案,涉及范围也不大,若是往常,处理三五个人也就差不多了。然而这一次却不是处理几个人,而是把涉案官员一扫而空,轻重缓急分得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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