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筐子里背着呢。
一路上,臭小子十分还不放心自己挖的宝贝,时不时的就要趴在陈凌肩膀上往后瞧。
生怕二舅舅保护不好‘宝贝’,给他带不回家。
……
睿睿弄了这么多洋姜回来,自然也不能浪费了。
晚饭,就是洋姜炒肉了。
还别说,这玩意儿不经常吃,这么猛一吃,还真是让人觉得新鲜好吃。
尤其洋姜这东西本身味道淡,但是炒菜的话就比较吃味。
猛一吃,就让人感觉好像洋姜比肉还要好吃似的。
一大锅菜,一家人吃得干干净净,陈凌和王庆忠连蒸馍都多吃了两个。
当然了,这东西也就是偶尔吃一两次还可以。
再好吃的东西也不能顿顿吃。
所以,剩下的,陈凌就准备腌成咸菜了。
次日一早,陈凌还打算去山里的,结果小绵羊比他起得更早,大清早就把车开到村里。
是来收村里的猎物和野味的。
着重要的有三种:野鸡、兔子、鹿肉。
这三种,在孙艳红的店里最为红火。
另外还有一种,是竹鼠,但这玩意儿说实话味道不赖,还是卖的有点小贵,向外吆喝也是某种野羊肉或者鹿肉。
就跟一些年烤羊肉串用的肉是低贱的海狸鼠肉或者狐狸肉一样。
需求量还是不大。
“管他呢,先把家里攒的猎物卖掉再说。”
陈凌拿钥匙打开小水塔的门,给小白牛套上车,把一挂挂冻得硬邦邦的鹿肉、野猪肉堆到车上。
只留下了些野羊肉和麂子肉。
说实话,野羊太不好抓了。
要不是在那大水塘附近,这些在悬崖上奔跑,整天摸不到影子的东西,根本打不到。
所以陈凌舍不得卖。
甚至还在洞天养了两只活的。
可惜都是母的,还没抓到公的。
这东西少了就是这样,跟豹子一样,不是缺公的就是缺母的。
赶着牛车到了大队。
小绵羊见了他就立即迎了过来道:“富贵叔,你咋还自己送过来了,我待会儿过去不行了嘛。”
“唉,我这顺路的事,还让你跑一趟干啥……你庆忠叔要往村里院子拉些砖,我给他把牛车套上停这边,他也方便。”
陈凌笑着道:“最近是生意不错吧,这么快又回来拉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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