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言明我身患重病,不能承受马车的颠簸。”
“连日服食汤药,却毫无效果,只能拖着久病之躯,勉强成亲冲喜,希望能有所好转。”
说着说着,司马懿瞬间入戏,摆出一副病殃殃的憔悴模样,任谁看了都觉得重病缠身。
正当司马防父子讨论事情的时候。
司马家的府门处,却迎来两名不速之客。
那是两名儒者学士装扮的青年。
一人高高瘦瘦,黑发如玉,白肌若雪,生的仙颜俊美,正是那高义。
一人白白壮壮,豹眼燕额,唇红齿白,生的极为健硕,名叫金钟指。
宽阔的儒袍披在两人身上,完美的遮蔽住了他们健硕的体魄。
“表哥,出发之前,您不是说要我召集兄弟们,换上悍匪的服饰,一起洗劫司马家吗?怎么突然就把洗劫,改成吃流水席了?”
“先给您说好了!待会上礼金,您可别找我啊!我们南江悍匪团出门在外,从来都是出门抢钱,压根没有出门带钱的习惯啊!”
面对金钟指的疑问,高义淡然一笑,回答道:“你嚷嚷啥呢?你没带钱,难道我就带钱了。”
金钟指撇了撇嘴,试探着问道:“表哥,既然咱们都没带钱,不如先回去吧!”
“待会儿我召集城外的兄弟们冲进来,保证一定把活给您干的漂漂亮亮,杀光!烧光!抢光!绝不放过一个美人和一粒米。”
高义摆了摆手,装出一副高深莫测的样子,傲然道:“走?开什么玩笑?我高义自从出道以来,哪一次劫财或是劫色,空手而归过?”
闻听此言,金钟指直接掰起手指数了起来。“表哥,您别闹!咱俩谁不知道谁啊?”
“想当年在徐州,你看上了人家糜氏商队的三小姐,非要兄弟们扮成匪寇洗劫了商队。”
“最后糜家的小姑娘没睡成,兄弟们还差点儿全搭进去。当时若不是我眼尖,带着兄弟们跑得快,估计咱们早就被糜竺带着的几千家丁给围殴至死了。”
“记得一次攻打淮阴城的时候,你非要兄弟们装扮成刘备残军,你好救那个小姑娘叫啥来着?对了!那小姑娘叫做步练师……”
“还有当年吕布强取徐州以后,感觉有些对不起刘备,吩咐下去要善待刘备的家眷。”
“结果你却让兄弟们去吓唬那个叫甘梅的大美人,你好英雄救美,最后还不是没有能……”
正当金钟指依旧在掰着手指,细数往事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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