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制度不是这样用的?那是要怎么样用?法律已经明明写得很清楚了,一旦诉讼开始之后,行政机关就不能够再收集证据了。这位教授还要怎样反驳北原。
朝仓彦的镜片,倒映出那个年轻男子的身影,开口道:“所谓证据失权制度,也就刚才原告所称,在诉讼开始之后,被告即不得向第三人收集证据。但是,我想提请原告代理人注意,法律只是禁止被告向第三人收集证据。但没有禁止第三人主动提供证据。”
这个颇有些沙哑,透露着几分狡黠的男声上响起。
法律没有禁止第三人主动提供证据。
这位行政法大权威的话语瞬间揭开了证据失权制度的中的一个盲点。
像是幕布骤然掀开之时,底下牢笼所装着的鸽子全部消失不见。
看起来天衣无缝的严密法网,竟然这位行政法大权威的缪缪数语中,就出现一个巨大的漏洞。
只听得朝仓彦继续说道,“裁判长。涉桉两份邮件系涉事期刊为了严惩学术不端行为,主动向京都大学转发。这并非京都大学向涉事期刊进行收集证据。而是这些期刊自行向京都大学提供。据此,京都大学并未违反行政诉讼反中关于收集证据的禁止性规定。涉桉所呈证据并非京都大学自行向桉外第三人收集。”
是的。
行政诉讼法只禁止了行政机关在诉讼开始后向第三人收集证据。
但并没有禁止第三人向行政机关主动提供证据。
宫川已经微微张大了嘴巴,手中的笔掉在桌面,发出清脆的“卡”一声,整个人的身子僵在了原地。她从来没有想过这个法条竟然能够这样来理解。法律之所以禁止行政机关在诉讼开始后进行证据,就是为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使其在只有充分事实证据的情况下,才能作出相应的行政行为。
然而,眼下朝仓彦只是缪缪数语,竟然就将这个限制给完全避开。
竟然是以第三人主动向行政机关提供证据的方式来规避。
一种非常简单、非常粗暴,却又完美规避了法律限制的做法。
宫川彻底愣住了,她已经感到她对法律的理解已经被彻底颠覆了。竟然……竟然,这么简单就规避了法律对行政机关权力的限制。如果是这样来理解法条,那么行政诉讼法的证据失权制度还有什么意义。在每一起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岂不是都可以通过让第三人提供证据的方式来规避?!
像是宏伟壮观无比的水坝,在骤然之间发生了惊人的垮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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