嗷!
揍完,扔出去,拍拍双手,心口舒畅,长出一口气,顿觉舒服多了。
目睹全程的叶锦潇:“……”
回房休息。
很快,小二送来简单的饭菜,叶锦潇吃好饭,泡了个热水澡。
眼下,除了这套衣服和医疗手镯,她已经身无长物,就连代步的马也置换掉了。
他要是再不来的话,她可能连明日的早饭都吃不上……
这都七日了,他怎么还没来寻她?
莫不是走到半路掉沟了?
叶锦潇靠在浴桶上,望着天花板,指腹漫不经心的摸着腿上的那块烧伤,不知想到什么,迅速起身穿了衣服。
不行。
不能再这样下去。
她得想办法与他取得联系。
曾梦想仗剑走天涯,可直至行动了才发现,路费真的很贵。
没钱,寸步难行。
叶锦潇下楼。
出去时,竟看见那个簪花画腮红的胖男人坐在门口的台阶上,嘴里叼着一根草,肚子饿的咕咕叫,大大的一坨窝在那里,看起来可怜得很。
他当真没有银子住店?
这人跟女人一般化妆簪花,性子古怪,可到底也是一个有趣的人。
她上了楼,将方才还未吃完的馒头拿了下来,扔进他手里。
“欸?”
胖男人看着手里的馒头,愣了好一跳,惊讶的抬头望去:
“欸?”
“欸欸欸?”
“欸?”
不会讲话了还。
叶锦潇可没时间理会他,身影消失在人群里,在碧水城的夜色下逛了一大圈。
所遇之人形形色色,各种各样。
所遇之事奇奇怪怪,五花八门。
在这座城池里,自由的松弛感十分舒适,似乎每个人都能来去自如,没有拘束。
在一片波光粼粼的湖泊旁,杨柳依依,画船只只,小摊个个,一个吟诗斗酒的台架子引得无数青年豪杰围观。
“只要作出带‘酒’字的诗句,便可免费饮酒一盅。”
一个穿着灰色长袍的老板摸着八字小胡子,笑说道:
“如果谁作的诗最好,能够得到所有人的赞赏,我家主人还能无条件满足他一个要求呢!”
围观者多为行走江湖的人,讲究的就是一个松弛有度,豪迈奔放。
便是为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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