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斯特赶紧为凌云解释:“初拥完了之后,虽然拥有了悠久的寿命,但是变身,是需要时间的,首先是两个犬牙可以任意的抽长……然后两只手能够变成长长的尖锐的爪子,再经过很长的时间,至少需要半年到三年的时间,才能够达到我和保罗这种,能够彻底改变形体……”
“不过,我们到现在也只是能完成初步变身而已,我们还没有长出翅膀,只有长出了一对翅膀,能够在空中飞行之后,才算是成了真正的血族,那时候,我们就是男爵了……”
“血族变身并不只是身躯变大,血族终极变身,是可以变身成为吸血蝙蝠,很小的那种,我在车上跟您说过的……”
凌云点了点头,再次问道:“那么,陈建癸那孙子,现在有翅膀了么?”
保罗和杰斯特同时点头:“没有翅膀的血族,是没有资格被封为男爵的,他在美国的时候,就已经拥有一对宽大的黑色翅膀了,该死的,真是令人羡慕……”
凌云的眉头紧皱了起来,陈建癸会飞了,这绝对是个大麻烦,不好杀了。
“那他能够飞多高?飞多远?飞多快?”
凌云事无巨细,为了对付陈建癸,他要把每一个微小的细节都搞明白。
“哦,我尊敬的老板,您见过麻雀吗?见过蝙蝠吗?或者,见过雄鹰吗?飞行都是差不多的……”
“不过,血族的飞行速度,却是非常快的,一点儿也不比您的身法慢……”
一想到可以飞行,杰斯特和保罗,四只眼睛里全部流露出羡慕和向往之色,企盼之心,溢于言表。
凌云慎重的点了点头,他琢磨着,应该炼制一把长弓了,同时再炼制百八十根纯银的箭支。
凌云起码到了练气中期才能飞行,想要用神识驱物的话,至少也需要练气三层大圆满,在这之前,他要是跟陈建癸对上,近身搏斗他当然不怕,但是对方会飞,凌云就必须要有可以远攻的武器,要有克制陈建癸的办法。
现在,这个还没有露面的陈建癸,已经被凌云列为了他的头号劲敌,同时也是他必杀的敌人。
“还得搞一把好用的手枪,子弹也必须要是纯银的才行……”凌云在心中默默盘算。
就在这时,曹天龙回来了,他两眼血红,额头也磕破了,鲜血从伤口处溢了出来,引得他十位亲人都在挣动呲牙,让人看了心头滴血。
凌云抬手拿出两张清愈符,让曹天龙自行使用了,治好了手背和额头上的伤口,然后又打出一张清水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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