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很棘手,怎么回答都不好。
所以陈景恪没有正面回答,而是给他们分析讲解了中央权力的构成。
“……票拟可以看做参政议政之权,批红代表的是最终决策权,驳斥代表的其实是执行权。”
“以前丞相也拥有这样的权力……皇权与相权之争,争的就是这些东西。”
“陛下废除丞相制,将票拟、批红权尽归己身……”
“虽然没有对驳斥权做出具体规定,但实际上这个权力下移到了六部等具体的衙门。”
“各衙门是执行机关,他们拿到陛下的最终决定,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是否可行。”
“如果他们觉得有问题,就会提出建议……其实就是在行使驳斥的权力。”
“只不过他们的驳斥权是经过弱化的,没有强制性……”
“如果陛下不同意他们的意见,他们也只能执行您的意志。”
“丞相府的驳斥权才是完整的,他们对君主的政策不满意,是可以拒绝执行的。”
为什么驳斥权代表的是执行权呢?
很简单,因为执不执行这条命令,是掌握了驳斥权的人说了算的。
具体执行政令的是六部等衙门。
这也意味着,谁掌握了驳斥权,谁就掌握了六部等衙门。
如果将这个权力给内阁,那么就意味着六部等衙门,成了内阁的下属机构。
朱元璋和朱标都恍然大悟,原来中央权力的构成竟然还可以这么分。
这么一剖析,他们心中生出许多的想法。
朱元璋说道:“内阁作为幕僚机构,向君主提供建议,其实已经具备了参政议政之权。”
“只不过没有票拟之权,他们始终有实无名。”
“给他们票拟之权,就是给了他们参政议政之名。”
陈景恪颔首道:“是的,给他们票拟权,就等于是为他们正了名。”
“以前他们的议政权,是陛下借给他们的。”
“如果给了他们票拟权,那么他们的权力就是律法赋予的。”
名不正则言不顺,在官场名义是非常重要的。
借别人的权,和法律赋予的权力,意义是完全不同的。
朱元璋思索道:“但他们也只有参政权,没有决策权和执行权。”
“只要不将驳斥权给他们,他们就始终要受制于君主,无法和皇权相争。”
陈景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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