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斩杀越国军队一颗头颅,可换二十金币。
谁斩沈浪头颅,一万金币。
谁斩宁政头颅,五千金币。
这个价格一出,楚王都彻底沸腾了。
这简直是天大的赏格啊。
这是要发大财了。
二十金币,直接可以盖房娶老婆了。
用来吃喝玩乐的话,足足可以享用几年。
不过宁政可是越王之子,为何他只值五千金币?而沈浪区区一个赘婿值一万呢?
“发财去,发财去!”
“若是杀了沈浪这个小白脸,这辈子荣华富贵都享用不尽啊。”
“不知道沈浪的肉能不能换钱?”
“不知道沈浪的鸟能不能换钱?”
“诸位爷们,沈浪这畜生竟敢偷袭我楚国王都,完全是欺我楚国无人啊,我建议杀光沈浪的军队后,将每个人的鸟都割下来,然后送还去给越王,如何?”
“好,好,那沈浪的鸟割下来,是应该送去给金木兰,还是送给阿鲁娜娜呢?”
“把断鸟送给金木兰,卵蛋送给阿鲁娜娜和宁焱贱人。”
这些地痞流氓,脏话连天。
但士气绝对高涨。
随着时间的推移,楚国王都之内的守军越来越多。
四万,五万,六万,七万……
这毕竟和当时邓艾偷袭蜀国都城不一样。
当时魏强蜀弱,蜀国上下本就充满了绝望情绪。
加上刘禅软弱,所以在几乎不战而降。
但此时楚国不一样。
如今算得上是楚强越弱,楚王在前线高歌猛进,几乎要灭了越国。
楚王都内的万民正处于骄傲膨胀中,拥有巨大的荣誉感。
而且沈浪只来了九千多军队。
这摆明是来送死的,白白的军功啊,金灿灿的黄金啊,凭什么不拿。
愤怒之后,楚国王都内的很多习武之人非但不觉得危险,反而将这次危机当成了发大财的好机会。
…………………………
原地休整了三个时辰!
天亮了!
沈浪麾下九千五百大军,开始集结。
如果天上有一双眼睛,可以看到超过五支军队正在朝着楚国王都靠拢。
这都是周围城郡的援军。
当然,几乎没有一线精锐,全部都是地方守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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