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人着想,里面并没有多少寒国娱乐圈“卖身契”似的霸王条款包含在里面。
哪怕是第三条涉及到艺人跳槽的部分,也是任何一个正规公司该有的自我防护措施,更何况这一条的言外之意,并不会严格限制艺人的改换门庭。
接下来的更多细节部分,才彻底显现出作为甲方的宽容与大度,甚至在最基本的年限签署上,刘清山一方只把朴智妍的第一份合约签到了她十八岁成年的那一天。
相比寒国十年起步的长期合同,仅是这一条就完全打消了夫妻俩之前的谨慎。
经纪人从艺人的才能和努力中获利绝不仅仅是寒国现象,但在这个国家,对希望成为明星的年轻人的剥削最为赤.裸.裸,却是件世人皆知的事情。
臭名昭著的奴隶合同在这里的娱乐圈广泛存在,合同期很长,典型的是7年到15年。
更不公平的是,合约期限从艺人出道时算起,还不会算上作为练习生的那几年!
付出和牺牲了这么多,年轻的艺人们得到的又是什么呢?
他们在公司眼里就是“赚钱机器”,有些全年都没有一天的休息时间,每天的工作时间可能长达20小时甚至是一整天。
越是当红的艺人,这种残酷越体现得淋漓尽致,绝大多是爆红一时的男女团体,平均每天的睡眠时间只有3至4个小时,其他时间几乎都是在练习或是工作。
更可怕的是公司还会逼迫艺人整容,出于自身原因自愿整容本无可厚非,但被动之下的被迫接受就有些惨无人道了。
而在刘清山这边,在正式合同还没签订之前,就把这些可能性完全杜绝了,因为他建议让母亲李彩媛来拥有这个经纪人代管权,实际上已经说明了一切。
其实刘清山带XY女团来寒国的另一目的,就是希望通过这个娱乐圈里的严苛制度,来形象的对比一下自身的待遇是否公平。
他不希望自己旗下的艺人白白培养一场,在出人头地后选择另攀高枝,又不想用严苛的条条框框来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
所以以德服人就是最好的信任方式,他才不在乎明知优渥条件下仍然出逃的艺人,这样的人性与其留在自己手里祸乱内部安定团结,还不如放出去去败坏别人。
因而他仅仅是针对着寒国娱乐圈所制定的三条先决条件,实际上已经在摆明了自己的用工态度。
这对夫妇对接下来的合同签署也就水到渠成了,况且母亲李彩媛今后会成为代理经济人,仅是这一条,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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