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远摆了一个姿势,道:“张校明显然以为是普通的入室盗窃,所以想用恐吓或驱逐的方式,将人给赶出去,他可能还会威胁对方放下东西之类的,否则就高声喊人……”
江远:“如果张校明认识凶手,他的站位应该会有所变化,也会更有防备。我记得,张校明也是接受过军事训练的。”
90年代的厂矿工人,都是接受过长时间的准军事化训练的,比如年轻人被编入民兵连,民兵营的,厂矿自己的保卫和联防任务,运动会开成军事五项运动会,并提前训练的也不奇怪。
江远一边说,自己也是思考着,道:“说明李殿忠虽然是厂里的编外职工,但张校明不认识他。但李殿忠果断杀死了张校明,我之前说过,他捅的位置以胸口为主,张校明的身高不低,比李殿忠要高半个头,这不是着急或者意外而捅的位置。”
江远说到这里,再瞅瞅戚昌业,将话题拉了回来,道:“那么,李殿忠找的是什么东西?这件东西,很可能比李殿忠的身份还重要。”
戚昌业眼前一亮:“为什么?”
江远道:“因为李殿忠是冒着巨大风险杀人的。从血迹分析来看,张校明被捅死的时候,身上喷溅出来的血,应该是喷到了凶手身上的,另外,凶手持刀的胳膊,应该是右手,应该也是被喷到了血,继而有血滴下来的,说明血量不少的。”
江远整理着思维,道:“李殿忠即使可以使用飞爪,可以擦洗血迹,可以多穿衣物遮掩血迹,但能擦干净吗?味道总是有的。本质上,他这样做,就一定是冒着很大风险的,是不太可能非常安全的离开现场的。”
江远一顿,再:“我的意思是,李殿忠有可能安全的离开现场,但就这么离开,风险还是太大了。”
柳景辉瞬间理解了江远的逻辑:“如果血迹分析是这样的结论的话,李殿忠一定是在当时,做了一个决定,必须杀死张校明了。”
江远点头:“对。”
柳景辉缓缓点头:“不管李殿忠当时手里有没有拿到想要的东西,当时不杀张校明,哪怕拿出刀来威胁张校明,也无法消弭风险。其实,当时房里的贼有两个人,直接让张校明闪开走人也是可以的,张校明身娇肉贵,不见得会为了两个小贼冒太大的风险。”
江远赞同道:“也可以给张校明一刀,但不杀死他。李殿忠是练过的,手里还有刀,应该也是有把握的,至少不用捅胸口这么极端。到时候,李殿忠直接远走高飞就行了。他手里应该是有赚到不少钱的。总比背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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