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合同,月薪2000,五险一金,包吃包住。
可是她动作笨手笨脚,思维反应迟钝,干活的时候总给同事增添不必要的麻烦,而那张苦大仇深的脸以及不苟言笑的性格也经常引起顾客的不喜,没过多久她就被老板辞退了。
——呵,这种反人类的职业不做也罢,把顾客当上帝,把自己当天使,上帝可以随意辱骂刁难天使,而天使只能微笑着不能回骂上帝,尽管天使心里想问候上帝祂妈,嘴上还是只能说着文明礼貌用语,再您妈的见!
六月,七月,八月……
沈心怡从农村奔波到市区,在辞职与被辞职之间循环往复,习惯了逆来顺受的她破天荒地没有向现实妥协。
生命应该随心所欲,而不是随波逐流。
这是她最后的倔强,如果工作不能带来快乐,她宁愿饿死街头。
现实远比故事更加魔幻。
两年前的雨夜,失去第四份工作的沈心怡在一家休闲酒吧里喝得天昏地暗。
这是一段爱情故事的起点,虽然它有点烂俗,充斥着诸多虚假与偶然,但故事中的女主角深信不疑,或者说,那时的她化作了飞蛾,明知光芒可望不可及,却依旧义无反顾地扑向火焰。
为爱赌上一切,很傻很感人,不是么?
一个生活落魄、家庭不幸甚至宁可风餐露宿也不回家的女子,夜晚单独出现在酒吧这种鱼龙混杂的地方,人们普遍会认为她自甘堕落了……这简直是污蔑,对于无学历、无背景、无能力的废物来说,他(她)的努力一文不值,他们是被迫堕落。
没有人愿做任凭摆布的棋子,但没有做棋手的命,就得有当棋子的觉悟,沈心怡没有这样的觉悟,不自量力地想要跳出棋盘,所以她成为了一颗弃子。
弃子寻求醉生梦死有错吗?哪怕不是弃子,他(她)也有醉生梦死的权利。
当然,沈心怡厌倦了做乖乖女,并不代表她是喝醉就敢闷头大睡的傻白甜。
她选择酒吧在正规的基础上有三项标准:一,没有搅乱神经的噪声,二,没有影响视觉的光束,三,没有“群魔乱舞”。
同样的,深谙人性险恶的她会适当控制饮酒量并用衣服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手机的高频率定时闹钟能让她保持半分沉沦半分清醒的状态。若真有色胆包天的“捡尸者”以为她是能随便带走施加侵犯玩弄的女人,那么他将在最兴奋最放松的时候品尝到断子绝孙的滋味。
三瓶果啤入肚,沈心怡忽然觉得胃里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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