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一顾倾城,再顾倾国
林淑悦听完“林淑雯”的演唱,已经懒得考虑这首歌能不能被选上的问题了。
她现在需要考虑的是,怎么让林淑雯本人去演唱这首歌。
毕竟和一些歌坛的老前辈比起来,林淑雯的资历确实是不太够看。
而娱乐圈恰恰是一个很看中资历的圈子。
不过林淑雯是这首歌的创作者,对歌曲中寄托的情感肯定有自己独到的理解,再加上这段视频能直观的体现出林淑雯不俗的唱功,相较于那些老前辈,林淑雯在唱功方面那是一点都不差的。
如果从这两方面出发的话,林淑雯的优势还是挺明显的。
实在不行的话,林淑悦还能请她叔叔婶婶出面争取一下。
林淑悦的叔叔,也就是林淑雯的老爸林海洲是国内排的上号的病毒研究方面的专家,有他帮忙这事儿就十拿九稳了。
“雯雯,这首歌我拿走的话是不是要和你们公司打个招呼?”林淑悦问道。
“跟闪姐说一声就行了,我的歌版权都在我手里,是收益分成有公司的6成。”
“你们公司没要你的版权?”
这个问题当初洛明也问过林淑雯,林淑雯是这么回答的:“怎么可能!名义上我的歌曲版权是在闪姐的工作室,而闪姐的工作室是挂靠在公司名下的。
但实际上闪姐并没有拿走我的歌曲版权,不仅仅是我,工作室里的其他艺人也一样,闪姐都没有要他们的各种版权。
当然了,收益还是要按照合同的标准,分给公司的。
就拿我上个月的那首《光年之外》来说,不出意外的话,公司是每个月10到15号清账,也就是说给我的分成大概是1月10到15号打过来。
当时企鹅直接100万买断了歌曲一年的播放权,按比例算的话,我就能拿到40万,公司扣了税以后就会把钱打给闪姐,闪姐再把钱打给我。”
现在洛明把林淑雯告诉他的话,原封不动的说给了林淑悦听。
“闪姐不抽成吗?”林淑悦追问道。
“不抽,闪姐的工作室是拿公司分红的,每年是0.5%的收益分成,而且闪姐自己还有公司的股份,好像是2.1%,算下来闪姐其实不少赚的,完全没必要压榨我们。”
“原来是这样,听起来伱的经纪人还不错嘛!没有往死里压榨你们,还让你们这些艺人也有的挣。
我在央视待的这几年,没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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