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一个人具有什么样的意义,是基于这样的考虑:他存在着会怎样,如果没有他又会怎样。
算来认识王光明已经十二年了。用十二年认识一个人,大概够用了。早就想写写他,但有关于他的真真假假的故事太多,让你无处下笔。有一个看法大概朋友们会同意:他是山东作家中最有说道、也最能成为人们的话题的人了;他的为人是透明的,长处与短处同样突出;任何一个好笑的故事,你加在他身上说是他干的,大概都会有人相信。
他的形象,用他自己的话说,当然是很有魅力的了:中等偏上的个子,四方脸膛,不白不黑的肤色,肚子较丰厚,戴着眼镜,身体很健康。他一个人走路是什么姿势不知道,你若老远地看见他,向他打声招呼,他大概这样向你走来:胳膊弯曲着,小碎步快速地倒着,眼睛正视着你,一惊一乍地跑旱船似地就滑来了。他抽烟的姿势也非常有特色,先是频率很快地带着响声地连续巴嗒几口,尔后夹烟的那只手平行地闪一边儿,完了“唏——”地一声再跟你说话。他说话的节奏也很快,还重复:“你大哥又闹大了闹大了。”他所有的动作及“闹大了”的话模仿性都很强,好多人学得都很像。
十二年前,我第一次认识他,是在山东宾馆召开的一次报告文学笔会上。房间里有一面大镜子,他说话的时候,就抽着烟,在那个大镜子面前频率很快地走过去退回来,退回来再走过去,嘴里直嘟囔:“角度角度,这个角度很重要。”你觉得他是个不容易安静的人,永远像搞“*****”的那么一种心态。我很快就知道,他强调的那个角度,是说他刚刚得奖、后来被选入中学生课本的那篇散文:《钻石,你找谁?》,那篇散文的角度在当时来看确实就非常新颖、独特,它强调宝贵的东西只会关照那些勤劳的人、心灵美好的人,而无须乎刻意去寻找。
十二年间,他的容貌、行为方式基本没变样儿。文章却越来越好,越来越大气。他与人合作的许多得奖作品《大王魂》、《沂蒙九章》等,在我看来是达到了珠联璧合、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境界的,再熟悉的人也看不出哪些地方是他的,那些地方是别人的。他当然是自信的,而且喜欢吹嘘自己,文章还没写完,他就敢预言“你大哥又闹大了闹大了”。我曾跟其他朋友说,光明要说自己有三万块钱,你可以相信他有一万五。他有时甚至还有点狂妄,说出话来怪气人,有一次我曾亲自听到他说,以后沂蒙山的东西你们都别写了别写了,有这一篇(指《沂蒙九章》)就足够了,你还啰啰儿别的干嘛!把我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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