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虚身高九尺三寸,双目炯炯有神,像明亮的珠子,牙齿洁白整齐得像编排的贝壳,勇敢像孟贲,敏捷像庆忌,廉俭像鲍叔,信义像尾生,天啦,这真是从外表到实力再到品性,这几乎完美到没有一丝缺陷了!”
现实中有速写笔,有纸张,有灯光照明,张学舟日以继夜码字的速度极快,一天写三万字轻轻松松。
而在这儿需要用毛笔又或刀笔(刻字)的方式书写,毛笔写字速度较慢不提,还要不断磨墨沾墨。
从傍晚写到天明,张学舟才将第五卷写完。
这让他累得手有些发酸。
唯一的好处就是许远终于不要死要活去救济孩子了。
此时的许远乐得就像一个傻子,觉得这孩子长得好、能力好、性格也好,堪称完美到缺乏死角,喜欢到不行。
“表弟,你写的这个故事是拿去售卖还是做什么?”
倒是容添丁若有所思。
如果需要摇尾乞怜,他觉得将张学舟第一章内容背诵下来就行,到时候换个名字套在自己的身上,那就是一篇上佳求饶求苟活性命的好词,多少能让人动恻隐之心。
只要换个方向,这些文字就能带来截然不同的用处。
但容添丁看到现在也没搞明白张学舟的意思。
如果说张学舟是在写范文,让他们背诵一下以便以后求饶活命,但张学舟也不止写的第一章,这后面的内容就不适合拿来苟活求命了。
容添丁想了想,硬是没想通。
他摸了摸肚子,又啃了一口鸡爪,算是平息一下自己那颗永远都觉得能吃的妖力,而后才开口询问张学舟。
“这不是拿去售卖的”张学舟得意道:“我准备拿去求官,到时候让陛下看一看我的才能!”
“这个才能?”
容添丁觉得张学舟这个才能很不错,但他听儒生们说过当今陛下喜欢的是赋,而不是这种故事。
相应张学舟敬献这种东西只怕还是录不上。
“你说的有道理!”
连连写了五章,张学舟收起断掉大半兽毛的毛笔,不免也被容添丁说得忐忑起来。
喜欢故事和录用当官是两码事。
就算新帝喜欢这个故事,那也只是喜欢而已。
如果讲个故事就能当官,这天下说书的卖唱的都能前来当官了。
而且朝廷也没什么讲故事的官。
“看来我还要展示一些与众不同的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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