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还在下雪,天气情况没有改善,所以我们会在这里停留一段时间,食物不用担心,我会打猎,盐巴也有一些,我还找到了一张地图,有点旧,但还能用,至少不用担心跟着路线走,会被带进河沟里。”
路易莎听不懂这些,只是懵懂的点头,她还只是个三岁多的孩子呢。
周金儒从背包里取出一支有手臂长短的盒子,当着小姑娘的面,将其拆解,再组装起来,一把看起来还不错的弓呈现在她的面前。
“我好久没用过它了,试试吧,去打猎,你也要一起来吗?”
“嗯!”
一个人呆在小屋里不仅无聊,而且会害怕,跟在四叔叔后面,也许会开心一些。
……
“打猎呢,最重要的就是耐心,还有细致入微的观察,寻找猎物可能要花几个小时,但杀死猎物只要一瞬间。”
周金儒半蹲身体,煞有介事地说道。
他的神情严肃,目光锐利,在雪地里缓慢的移动,仿佛真的在找猎物的痕迹。
小路易莎一脸崇拜,原来四叔叔懂这么多,真是太厉害了。
周金儒找猎物根本不靠寻找痕迹,他只要将情绪感知展开到极限,模糊感应到猎物的情绪源就够了,至于捕猎就更简单,压根不需要弓箭,一个精神冲击打过去,猎物倒地十秒,要是这样都抓不住,那就找个脸盆淹死自己算了。
拿着弓箭,百发百中,每一次都能成功狩猎,看起来比较唬人。
这不科学,但这很魔法,甚合他意。
“别动,我发现了一只猎物,嗯,应该是兔子,乌萨斯冰原上盛产的雪兔,我们今天有肉吃了。”
路易莎听不懂,但大受震撼,她不明白四叔叔是怎么找到猎物的,但是能吃肉这一点,就足够让她咽口水了。
“看,猎物出来了!”
周金儒喊了一声,只见茫茫雪地里,白色皮毛的兔子从雪窝里蹦出来,选择一个方向狂奔,可它只来得及跳出去两米多远,便一头栽倒在地上,不动了。
路易莎惊叹于四叔叔的射术,百发百……他刚刚好像没有射箭?
周金儒看着自己手里的弓和箭,他摆了半天姿势,最后全靠精神冲击立功,有点丢人,好久不打猎了,连假动作都忘了。
这就跟歌手在舞台上假唱,唱完了才发现自己拿反了话筒。
“也许,这只雪兔,它有自己的想法。”
周金儒拎着兔子的耳朵,用小刀割开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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