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执行局这边到了之后没多久,法务部就已经把调查报告拿出来了。
在执法记录仪的拍摄下,调查报告被检查后装好,盖章。
随即众人离开一路回了执行局。
表面上看起来平平无奇,去了直接就干成了。
老唐第三杯茶喝完,调查报告已经放到了他的面前。
“唐律师,这次没有问题了吧?”曾茂山再次问道。
老唐点点头:“感谢各位的努力,没有任何问题了。”
签字确认执行完毕,老唐带着材料离开,留在这里也没用了,况且人家也不欢迎他。
不过这无所谓,他如果怕得罪人,那就不会这么做了。
如果他是普通律师,那大可以慢慢等着,多跑几趟,反正花的是当事人的钱。
而且也有理由,你看这是法院不给执行,我也没办法,只能是帮你催一催。
怎么催,打个电话也算催。
但他是唐方镜,所以他必须得把这些做到位。
一路回了酒店,老唐取出这份来之不易的调查报告开始看。
不出意外,这事确实涉及到了另一方的侵权问题。
这个项目的另一部分工程被汉西建设分包给了西平一家叫做德康建设公司的,同样是签订了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然后,这家叫德康公司的也效仿德政公司,将工程中的一部分分包给了川省一家公司。
川省这家公司又将其中的焊钉焊接项目分包给了一个包工头。
事发当天,林有粮在钢箱里进行油漆涂装作业,而在上面不远处,另一方的工人在那里进行焊接。
焊接的时候风很大,于是焊接的焊渣火星掉入了钢箱内引发爆燃。
油漆这个东西可是易燃易爆的,明火进入那当然是直接闪爆,林有粮被大面积烧伤。
怪不得这么个调查报告一直不给他,这里面汉西建设这个总包问题就很大!
这边在涂装油漆,那边就不能弄焊接,风险特别大。
然而当时没有任何人阻拦……看着就像是草台班子一样。
那现在就能确定起诉对象了,这个德康公司,还有川省这家公司,以及当时的包工头,外加总包汉西建设,都可以列为被告!
在这个案子中,这些都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才对!
但是这样的话又有另外一个问题,当时为什么是德政公司的人出面捂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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