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一个答辩的是川省的日升公司。
结果日升公司同样拿出了差不多的安全协议,认为项目的事故责任应当由德康公司承担。
听到这里原本想要还在想着怎么反驳的老唐默默停了下来。
果然,德康公司这边的代理人已经发毛了。
“我方不认同汉西建设和日升公司的说法,首先,安全生产协议并不能完全免除某一方的责任!”
“而且,汉西建设也没有举证证明它已经尽到了安全管理责任……”
说人话就是,你说对方不遵守安全管理蛮干,那你就得证明你管过了。
而且就算你能证明你管过对方了,但依旧得承担一部分责任,因为你作为总包,你要对整个项目负责。
“同样,日升公司也是如此……”
德康的代理人先站起来将其他两个被告都怼了一遍,虽然这里都是被告,但大家可不是什么朋友,这是敌人!
怼完了,这才继续道:
“我方对于汉西建设做出的事故调查报告不予认可……”
就是说,你只是总包单位,你没有权力做这个调查报告。
而且同样进行了举证,汉西建设在做出调查报告发给公司的时候,公司同样专门发函进行了否认。
并且拿出了一堆的函件,微信交流,电话录音等等,都证明自己从来都没有认同过汉西建设的调查报告。
举证完了,老唐终于开口了。
他必须得反驳,不然如果调查报告被否认,那这个责任就不好弄了。
“我要说明一下,那就是,他虽然用各种各样的函件来证明自己并不认同汉西建设的调查报告,但是,在整个调查期间乃至于调查之后,没有人和有关部门进行反应!”
“如果他觉得调查报告有问题,那首先应该做的是向有关部门反应,由有关部门出面进行调查,而不是和汉西建设进行扯皮!”
这是很关键的一点,你当时为什么不上报呢?
你们扯皮什么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最起码从你的反应来看,这份调查报告应该是没问题的。
德康公司的代理人脸色一下子变了。
关键的问题解决了,剩下的就是责任划分了。
经过了两次开庭,案件终于做出了判决,三家一起赔偿林有粮精神损害费用,器械费用等等多项费用,共计三百二十六万元。
其中德康公司最倒霉,承担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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