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这位吕律师貌似还给挖了个坑啊!
该说不说,这种操作方式,怎么感觉和他自己挺像呢……
而这边的潘志远就有点懵逼了,卧槽刚刚你们在那里又是“老师”又是什么的,说的那么好。
这一转头,庭审才刚刚开始啊,你就开始背刺了?
现在是对方在起诉啊,你为什么要提这么一句!
虽然潘志远不是律师,但他也不是傻子,这意思已经很清楚了,说永达事务所对虚假陈述的情况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可是,踏马的当时说好的,他们这边象征性审计一下,然后随便出一个“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就行。
而且,双方可是有过协议的,如果遇到被罚款的情况,那鑫达公司要进行相应的补偿。
所以潘志远才会着急,因为之前他根本没想到会有人提起诉讼!
而协议中也没说如果被起诉的话赔偿谁出,所以他才会这么着急,甚至于亲自跑来京州参加庭审。
鑫达这边,这个协议甚至连吕晓婉都不知道,因为这玩意只要被发现,那后果……就不用想了。
贺浩宇也不可能把这情况告诉律师,在鑫达公司,只有他和财务总监以及其他两个大股东才知道这事。
财务总监知道是很正常的,一个公司不管干什么,只要涉及到用钱的,你都不可能瞒住财务总监。
所以基本上你看那些经济类型的单位犯罪,最后陪着老板进去的,一般都有财务人员,就是这么的贴心。
如果财务总监不配合,那就算是公司的董事长,也基本上不可能做到这些事,你可以把对方开了,这是你的权利,但你不能逼着对方做这些事。
为什么提篮桥出来的财务人员很受欢迎,一方面是进修过有水平,另一方面……人家敢抗事啊!
其他财务不敢打的款,他敢打,其他财务不敢签的字,他敢签,你说哪个老板不喜欢啊。
要知道,这个世界上可能存完美犯罪,但不可能存在完美的假账。
区别无非在于查不查,以及是不是值得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来查。
这些东西算到最后都是经济账,基本上都是这样。
因此,永达事务所之前的罚款,虽然表面上是永达交的,但最后由鑫达公司通过其他方法进行了补贴。
这个事双方都不可能说出来,所以现在潘志远被这当头一棍打的懵逼了。
他忍不住便开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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