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送个人家。
哪怕是为奴为婢呢?也能苟活。
所以伙夫不提自己的名姓,就是让这女孩随主人家姓吧。
“好……好!”姜守义抹了抹眼泪,再看伙夫,已经瞳孔放大,没了生机。
他呆滞地跪在雪地上,看着白茫茫的天地,又只剩下他孤零零一个老头。
不,还有个怀中嚎啕大哭,嗷嗷待哺的女婴。
姜守义只得休息片刻后,就强打精神爬向陈虎的尸体。
没有丝毫犹豫,他直接将其扒了个干净!
他换上陈虎的一身厚实裘衣,哪怕没有孙子取暖,也不冷了。
还别说,陈虎身上的好东西很多,比如三斤蒸饼和一个水囊,灌了一口才知道是药酒,喝下去浑身暖烘烘的,五脏六腑都舒服极了。
姜守义嘴角一扯,舒了口气,大冷天的有这些,他又能熬好一阵了,或许就能等到开城门!
陈虎身上还有两贯铜钱,这对他这种贫民来说是巨款,到时候进了城,他就能活了!
除此之外,姜守义还找到四块玉佩、好几瓶药和一个铜铃。
他闻了闻药味,分辨了一下,认出了其中一瓶是军中的伤药圣品,连忙给自己涂抹在伤处,只觉得清凉至极,疗效极好,当即处理了一下自己折断的骨头,用布条缠紧。
至于玉佩,上面有图案,也好像有字,但他不认字。
“这样的人物岂会只有两贯钱?这些玉佩藏在怀里,而不佩戴,应是充当钱来用。”姜守义瞎猜着。
大晋国不铸币,只用前朝的五铢钱,但铜钱沉重,大宗交易并不方便,所以富人常常挥使金银。
可金银数量稀少,基本都掌握在大族手中,同时它们也很重,有些民间豪侠商贾,行走江湖,经常天南海北地闯荡,就想到用一种更轻便的东西:玉。
一块精雕细琢的白玉佩怎么也值几贯钱,若是精品,甚至价值几十贯。
如此带上几块美玉,就等于腰缠万钱。只要不是去穷乡僻壤的地方,就总有人识货。
曾经就有游侠想要在茶山村留宿,拿玉出来买粮食,他还记得当时全村都没人识货,也不敢接。
想想也是,他们这群贫农,哪用得上玉啊?导致那游侠只能郁闷地连夜赶路进城。
“罢了,这两贯钱已然够用。”姜守义也不贪心,当即放下玉佩。
也许他将其卖出去,能发家致富,可这年头并不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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