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今天你有口福了,我买了条黄河鲤,别人自己钓的。”
五点左右,曹锦瑟到家,比日常的下班时间早了一些,毕竟今天是周末。
工作日,她一般很少回来吃饭,不是应酬就是在公司将就了,因为曹修戈也会在京大食堂吃,而周末,曹修戈不授课的日子,她基本上都会回来。
“是啊,少爷,老大一条呢。”
卯兔提起手里的袋子炫耀。
鱼还没死,确实有点大,估摸能有七八斤,在袋子里挣扎蹦跳。
一般姑娘,还真不一定有手劲拎住。
“买这么大一条,吃得完吗?”
“怎么吃不完,光卯兔一个人就能吃大半,就不用做别的菜了。”
听见小姐的话卯兔不仅不生气,反倒引以为荣,得意扬扬的在旁边鼓掌。
“黄河鲤鱼是鲤鱼中极品,自古就是宴会上的佳肴,《诗经》有云岂其食鱼,必河之鲤,哥,好的食材有了,今晚就看你大展拳脚了。”
曹家分工还是挺明确的。
有人负责买。
有人负责做。
“咕噜。”
兴许已经是想到了不久后的味蕾享受,卯兔情不自禁咽了口口水。
曹锦瑟听到了,偏头道:“你这小兔子,真是有口福。”
“可惜有人没口福。”
曹锦瑟看向大哥,不明所以。
曹修戈没解释。
曹锦瑟没往心里去,吩咐卯兔,“先去把杀了。”
总不能只负责吃。
在这个家里,都得有份参与感。
卯兔并不惫懒,舍我其谁的点头,立马拎着鱼走向厨房方向。
除了吃,在这个家里,杀生,她也是最专业的。
曹锦瑟看着槐树下的摆设,没留意为什么会有两把椅子,“哥又看了一下午书啊。”
“嗯。”
曹修戈淡笑:“活到老学到老。”
“啧啧。”
曹锦瑟在之前某人的位置坐下,“哥,你真想当大教授啊。”
见多出个杯子,曹锦瑟根本没多想,自然而然的拿起有市无价的珐琅彩茶壶,给自己倒了杯凉茶。
“这个杯……”
等曹修戈在《狂人日记》折下印记以便下次翻阅,抬起头发现后想要阻止时,已经来不及了。
“怎么了?”
曹锦瑟疑惑,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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