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靠在了院子的墙边,抖了抖自己的袄子,“刚刚去了趟城里,送了车柴火——听说有大人物要来密银城,城里的贵族老爷们正高价收购柴火呢!”
“大人物?”拉克丝摆出一副好奇的样子,但心里却大致有了猜测,“这你都能知道?”
“俺儿子可是老爷家的侍卫!”这个在拉克丝眼里估计有五十来岁的农夫露出了骄傲的样子,“那小子可机灵啦,听说了消息之后,马上就叫他妹妹传话给我,别人家还在砍柴呢,我这都送过去啦!”
听他这么说,拉克丝有点开心。
“多亏了领主老爷人善!”不用拉克丝主动开口,面前的中年男人就开始滔滔不绝了起来,“他说啦,只要能备齐铠甲驮马,我儿子就也能加入游骑兵,去做骑士……哦,骑士扈从!”
“加入游骑兵?”拉克丝回忆了一下德玛西亚的军团配置,“那不是要打北边的蛮子?”
“打蛮子好啊!”让拉克丝没想到的是,自己这一句很担心的话,听在对方的耳朵里却完全不是一个意思,“只要打了蛮子,凭俺家那小子的身手,绝对能成真正的骑士!”
为什么会这样?
不用打仗、不用牺牲,这不是平民的权力吗?
为什么面前的这个农夫,似乎很希望自己的儿子上战场?
“听说北边的蛮子很能打的……”拉克丝只能旁敲侧击,“我只打过猎,想来打仗一定更危险吧……”
“危险?啥不危险?”听拉克丝这么说,对方却露出了一副看得很开的样子,“你们打猎不也危险?就算种地,大前年一场霜冻下来,要不是我家那小子不用管饭……啧啧啧,都是靠天吃饭,上战场能成骑士、成老爷;种地可种不成老爷!”
“……”
“只要成了老爷,就有自己的扈从了,到时候打仗也就不危险了,搬到内城去收租子,就算北边的蛮子来了也不怕!”
“……”
拉克丝非常耐心地听着他的描述、他的畅享,哪怕两人之间隔着一道无形的墙壁。
这个强壮的男人口若悬河,讲起来没完没了,眼神里也充满了憧憬。
他发自真心的希望能够多干点活、多攒点钱,给自己的儿子攒出一副盔甲,最好再凑一匹马——哪怕是驮马。
只要在战场上立下功勋,他们家就可以从农民,变成贵族。
最低等的骑士,那也是贵族。
他显然不知道拉克丝的身份,也不知道自己辛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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