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很没意思,但很可惜我在人生中第二个三十岁后才发现这个事实。
我开始环游世界。
用了五年,踏遍了每个角落,淌过了每条大河,游尽了每片山野,穷到只能喝山涧的深村,奢华到以香槟代水的绿洲,终年无法落地的海船。
在旅途中,我见了太多东西,有时候倦了,便在某座寺庙,或者教堂里静修个几生几世,妄图参透世间的本质,但最后的结果大都是些无意义的顿悟,佛者不能渡己,神仙无法救世,在发现所谓的信仰只是那些寿命有限的普通人用来说服自己安详离去的成瘾剂之后,我就烧了那间名家打造的金身罗相,从此不惑天象,无念神佛。
事实证明,人活得太久,就不算人了。
我有时候会去那些充满战乱的国度当个无恶不作的大军阀,率领着一众未受过教育的狂信徒们一路向西,期间屠戮妇孺,欺杀百姓,所过之处寸草不生,最后的结局往往都不会太好,有时候被敌人暗杀,有时候被友军背刺。
我在所有国家都任职过高官,我清楚每个国家上不得台面的阴诡手段,我曾亲手送走了无数阴险狡诈的野心家,也曾带着一群内心充满信仰的有识之士打破规矩,守护正义。
所以,我其实是能逃过那些惩罚的。
但是那又如何呢?
反正死后的下一秒我又会重新从母亲的怀抱中苏醒,再次为了呼吸而发出尖锐而悠长的啼哭。
我已经不算是人了。
人是注定在庸碌中死于病痛的一颗齿轮,是“文明”这个系统的一部分,他们每次呼吸都是为了文明能够延续,每次自以为是的心动都是自然的遗赠,每次荒唐的选择都是兽性和理智间互斥而诞生的恶果,是傀儡,也是基石。
说真的,作为个体,我已经和文明站在金字塔的同一层了。
我不死不灭,不老不朽,通晓古今,掌控未来。
我都算是一个“神”了。
“那个...年轻人,能给我让个座吗?”
抬头,一个老太太站在我面前。
她是左街拐角那家鞋铺老板的丈母娘,丈夫死于战乱,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那年闹饥荒,她背着尚在襁褓的小女儿,带着两个刚上小学的儿子,卖了所有家产才勉强换了张火车的站票,靠着蹭别人吃剩的饭渣才在火车上熬过那地狱般的两个星期,来到据说能吃饱饭的枫城打工的。
“当然可以。”
我朝她笑了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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