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地面上的石子都跟着翻身了。
塔姆桑加身边的一个骑士,突然就变成了无头骑士,摩托车在尸体的肌肉控制下,又执着的往前奔驰了十几米,才一拐弯撞上了另一个骑士。
呯!
又是说一声枪响,唐吉瞄准的是摩托车的油箱,顿时一个大火球就照亮了这片黑夜。
所有人都能看得清楚,唐吉一只手握枪,一只手掐着烟头,从左到右点射的,四颗子弹,四个人头,弹无虚发。
随后电光火石间,唐吉就用花哨的动作完成了换弹,在塔姆桑加靠近自己面前五米之前,按照之前相反的顺序逐一点名,谁最靠前谁就先死。
这一刻,所有掠夺者都爱因斯坦附体,在短短几秒钟内领悟了什么叫做相对速度,相对速度越快,死的就越快!
塔姆桑加是最聪明的那个,当他整个都麻了的时候,求生本能自发接管了身体,捏死了刹车,这个救命的动作价值万金,因为他看见所有超过自己的手下都被对方一枪一枪收割人头。
最后,塔姆桑加就这么骑着车停在了唐吉面前,大大的眼睛里仿佛刚经历了天启日个人秀。
唐吉正好完了第三轮子弹,十八个掠夺者变成了尸体,他当着塔姆桑加的面,轻轻抖开前奏,随手一甩,将弹壳甩在了地上,从腰带上拿起一发子弹填进弹巢,再一甩完成了上膛的动作,手掌在弹巢上轻轻拂过,弹巢就这么旋转了起来。
塔姆桑加傻傻的看着唐吉,不知道对方在玩什么花样。
但下一秒他就明白了,唐吉突然抬起枪口指向他的脸,塔姆桑加的大脑一片空白。
啪!
空膛
塔姆桑加整个人颤抖了一下,那种颤抖就像和女人激烈搏斗后那灵魂一抖一样,让人有一种魂飞魄散的舒爽,只不过这一次,这种舒爽包含的是大难不死,以及.对生命感悟。
“见过凯奥么?”唐吉的枪口不变,开口问道。
但塔姆桑加依然在灵魂一抖之后的圣者时间里回血,整个人呆呆傻傻的,没来得及回答。
啪!
又是空膛
白毛汗自塔姆桑加尾椎骨从下而上的冒出,凉汗如油,好像在人身上镀了一层蜡,瞬间结了痂。
“我我.我.”塔姆桑加第一次意识到,自己其实是怕死的,之前的种种,只不过是一种伪装,给自己伪装出了一层凶悍,张狂的保护色。
如果他不是怕死的话,当年被凯奥打败早就应该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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