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从记忆当中调取信息,再去分析这些信息,人类总是需要先认知再思考,如果没有想到一件事,就不可能去分析一件事。
但现在布鲁斯正在经历一种极为奇妙的体验,一个他自己在思考一件事的时候,另外两个他自己在认知这件事,认知与思考并行,思考与另一个阶段的思考并行。
按理来说,如果人的大脑分为三个线程,那效率一定会高上不少,可布鲁斯却感觉到有些混乱。
明明一个他已经思考到了节点三,而另一个他还在节点二,可是节点三获得的结论却没有被另一个他认识到,然后另一个他又重复的思考了节点三,效率完全没有上升,重复的结论还增加了记忆的冗余。
可以说,这种思维方式对于人类来说还是为时过早了。
真不知道席勒那成百上千个人格到底是怎么运作的,布鲁斯有些头疼的想,不过最终他决定,还是先解决贝恩的事。
大概半小时以后,医务室来人处理躺在房间中的加拉多的尸体,狱警让罪犯抱头蹲下,布鲁斯蹲在墙角,不动声色的把一只手伸进了脚环当中。
“滋啦!”,一道电流闪过,布鲁斯飞快的把脚环扔掉,身形灵活的穿过还没反应过来的医护人员之间,手握成拳中指突出,一拳打在了狱警的面门。
“嗷!”
狱警捂着鼻子往后仰,布鲁斯扯掉了他手里的枪,推开门冲到了走廊里,尖锐的警报声响起。
按理来说,这个时候最好的方式是挟持人质,但布鲁斯却没有这么做,并不是因为他道德水准高,而是因为他本来就没打算越狱,他打算去特殊关押牢房找贝恩,但首先他得接近那里。
他端着枪假作莽撞的冲到了走廊尽头,然后就看到阿曼达带着一队武装人员冲了进来。
布鲁斯瞳孔皱缩,这个时间点制服贝恩的武装警卫队应该刚好解散了才对,他们不可能这么快就重新集结武装,布鲁斯本来就是想趁武装力量不足时被带到那附近,然后再想办法靠近目的地的。
无数黑洞洞的枪口指着布鲁斯,布鲁斯只能举起双手任由狱警解除武装,阿曼达露出了一个冷笑,她的神色让布鲁斯有些疑惑。
阿曼达没有惊讶、没有愤怒,只是用冰冷的嘲弄的神色盯着布鲁斯的那只独眼,仿佛一切早有预料,尽在掌握。
面对着布鲁斯,阿曼达从下属手中接过了电话,拨号之后她对对面说。
“教授,他果然如你预料的一样蠢,打算趁着贝恩杀死加拉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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