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打回去又浪费人力物力,又影响投入生产,詹姆斯·戈登可不惯你毛病,闹的动静太大,影响的人太多,随便找个消防理由就把你的工厂给查封了,要是在想以暴力手段从警局那里讨回公道,那真是什么都不用干了。
所以极小一部分又聪明又有魄力的黑帮老大虽然表面上还维持着自己十二家族黑帮头目的身份以法尔科内为尊,但实际上早就把挣来的钱投入到了合法产业当中,截止到音乐节开幕为止,已经洗出相当一大笔流动资金了。
相比之下,那些不太清醒的黑帮老大就陷入了一种恶性循环,别人都吃肉,他也不能喝汤,那自然就要建工厂。
可是他们之前嚣张跋扈惯了,也不懂得避其锋芒,建工厂的地盘和钱都是抢来的,工厂建的时候倒是好好的,等建成了仇家找上门来,连人带房子一起烧了,他们也毫无办法。
可是越办不成,工厂越眼热,别人能挣钱,就越得想办法去抢别人的,可是越抢别人的,招致的仇家就越多,就越是打的稀里哗啦。
现在的哥谭今时不同往日,社会秩序有了,经济发展的成果就能向更下层倾斜,普通人就能获得更多的合法就业机会。
能去火车站支个摊卖凉皮,干嘛要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去和人家火并,五美金卖一份凉皮,还能得游客一声谢谢,死在黑帮火并当中,抚恤金都不一定能有这个价。
大多数的普通人都有一种生活在市井之中趋利避害的天然智慧,究其本质,好死不如赖活着,不到关键时刻,没有人想玩命。
这就导致有一大批本该在这个时刻进入到黑帮体系为黑帮打手群体补充新鲜血液的年轻人们纷纷选择了转行,有关系的找关系,没关系的寻门路,去街边卖点啥,不比进黑帮打枪强?
在外地人看来,黑帮成员可比街头小贩酷多了,但哥谭本地人早一万年就对黑帮祛魅了,深刻的意识到那是一套多么残忍而黑暗的生存体系,所以但凡得到一点能离开的希望,那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能走则走,应跑尽跑了。
这就会导致正统黑帮能招收上来的人越来越少,但更严重的问题是,单人的要价越来越高了。
当周围的人全都选择在社会秩序之中生活,并且也能获得不菲的收入,那那些打算去玩命的亡命徒自然就要掂量掂量自己这条命的价值。
要是我拿命做赌注还没有人家朝九晚五挣的多,那我干嘛不也去卖凉皮呢?
所以他们的开价在黑帮老大们看来简直可以称得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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