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这一片已是代国比较重要的区域了。
因为司马腾这种拟人生物在并州瞎搞,再加上自然灾害以及匈奴崛起后的兵灾,故大量晋人北奔出塞,投奔鲜卑,就像河北有数以十万计的人口经幽州出塞投奔慕容鲜卑一样——那么多人从幽州过路,很多人一度留下来,后来又跑路,不得不说王浚也是拟人生物。
北逃的并州胡汉百姓中工匠、乐人、文人之类被迁往盛乐,没有一技之长的主要留在平城、新平一带,故此地人烟相对稠密,物产较丰,也就比盛乐那边差,但强于河西草原、阴山草原,不然拓跋氏也不会把平城设为南都了。
代王南下至忻口后,新平城就成了转运粮草、器械的后勤枢纽,故驻扎重兵。
这一日,新平城城头聚兵的鼓声响了整整一天,信使来往各地,至各个村庄、部落传讯,征集人马。
至傍晚时分,离得近的村庄、部落已有部分兵员抵达。
观其装束,胡汉皆有。
胡人之中,鲜卑、匈奴、乌桓以及杂七杂八的部落兵更是数不胜数。
城内也有部分兵将涌出,人数超过三千。
部分健勇骁锐者,开始两两互相穿戴铁铠。
马被一匹匹拉出来,喂食干草、豆子、盐水。
太阳渐渐西垂,赶过来的人越来越多,开始分散前往新平城附近的各个军营。
围在一起吃饭时,免不得有人叽叽喳喳。
「南边吃败仗了?」
「恐怕是要拉人丁去攻城,听闻晋阳至今未下。」
「攻城……」
所有人都沉默了。
无论胡汉,都非常厌恶攻城,极其厌恶。
任你自夸骑术卓绝,箭术通神,部落里的女人随便挑,可一旦被拉去攻城,也很容易死。而且死得一点不壮烈,一点不英勇,死状搞不好很难看——被淋了一身滚烫的粪水,还有半点死者尊严吗?
「别多想了。」有部落小帅走了过来,身上甲叶子哗啦啦作响。
他扫了一眼众人,道:「晋贼可能有援军来了,兵出草城川,往马邑方向驰突,来势很猛。」
「这是要来新平!」有人惊呼道。
其他人面面相觑,难怪!
这里是他们最重要的农业区之一,粮食、布匹、丝绸、牛羊多不胜数,一旦被大举突入,损失会非常大。
「六狗,你说的是真的?」有相熟之人起身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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