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场大雨来的真不是时候。
雨水的冲刷下,各种痕迹全都不见了。
如果不是陈青峰用自己身上的衣服和帽子盖住了那一块小小的土地。
恐怕那一处脚印也会消失不见。
44码的鞋子。
现在成了这个案子唯一的线索。
不过终于有活着的受害人,可以提供关于凶手的第一手资料了。
可惜提供的资料依旧十分的粗糙。
最主要的是犯罪嫌疑人的容貌特征没有被看到。
而陈青峰在后面追击,在雨水中又只能估摸个大概。
但有一点,今晚这一次打草惊蛇,从某些方面来说是好事也是坏事。
好事就是起码在最近这几天,犯罪嫌疑人应该不敢冒险出来犯罪了。
但坏事就是。
自己这一次突然的碰撞,让刚刚摸到一点线索和犯罪嫌疑人行为模式的优势又消失了。
从犯罪理论的角度来说,一旦犯罪嫌疑人形成了某种特定的犯罪手法,就会一直遵循下去。
甚至产生一种近乎迷信的思想。
比如说有的犯罪嫌疑人多次在下雨的季节犯案,往后每逢下雨的时候,他就会做一起新的案子。
事实上这样的人物就曾经出现过。
陈青峰依稀记得当时还有人管凶手叫雨夜杀手。
其实从犯罪行为学的角度是很容易理解的。
因为下雨天,治安力量的防备比较薄弱,再加上雨水能够掩盖一些证据,那何乐而不为。
于是下雨就成为了让犯罪分子感到心安的一个必要条件。
以此类推,还有很多。
陈青峰回来之后,先是打着热水回宿舍,擦了擦身子。
接着换了一身衣服,大半夜的却来到了办公室这边。
他要再好好看看这几个案子的情况。
连同今晚整理出来的询问笔录。
陈青峰找来地图,在三处已经发现犯罪嫌疑人踪迹的地方标上了记录。
可以说犯罪嫌疑人,作案的手段十分大胆。
他作案选择的地点都是在人员密集的区域中选择出来的一部分,不被人注意的地方。
比如在省医专,校园内部一处近乎废弃的厕所。
还有就是农大外面那处曾经的公厕。
至于今晚发生的地点,虽然位于棚户区,属于使用频率较高的公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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