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陵皱眉,沈千树,你撒谎的时候,耳朵会红。
沈千树一怔,张口又是一句情话,你靠近时,我的耳朵也会红。
夜陵,
沈千树,沈琳的作品,真的不是你的?
不是。沈千树再一次重复,目光掠过他的手链,我在你面前,就提过一次沈琳,也不曾提过和她有什么渊源,不知道你是从什么地方怀疑她剽窃我,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先生,你今天在台上质问沈琳的模样,真是帅裂苍穹。沈千树说,这是她今晚最想对夜陵说的话。
今天的你,就是我战无不胜的骑士。
对女人而言,一个男人为了你和全世界作对,那是一种致命的吸引力。
你说的,我且信你,若是我发现你在撒谎
哦,我撒谎你又能怎么样?沈千树截断了夜陵的话,你究竟是怎么怀疑沈琳剽窃我的作品?
风格太相像,有几幅作品,很眼熟,我在你多年前的作品集上见过。
如果她剽窃,为什么我沉默?
夜陵想,是啊,为什么沈琳剽窃,千树要沉默。
她不是能吃亏的人。
讨厌鬼是睚眦必报的性格。
怎么会沉默?
莫非,真的是他想多了?
先生,沈琳于你,就是一路人甲,她在作品你喜欢,你就戴,不喜欢,你就弃了,别为她费心思,不值得的。沈千树淡淡说,该是我的,我会拿回来。
时间早晚而已。
她亲手断送的事业,她要亲手拿回来。
夜色深浓,两人静静地对视着,夜陵微微眯起眼睛,突然问出一句话,我给你的那笔钱,为什么不用?
沈千树脸色一白,脖子像是被人掐着,难以呼吸。
先生,你知道吗?七年前,我很喜欢你。
那是一见钟情的喜欢!
被你施暴时,我已察觉到你的情绪不对劲,你和我一样的痛苦,可你无法控制自己,所以我不怪你。
我真正恨你是因为,我以为我能等来你的一句对不起,你却给了我一笔钱,让我滚。
当年,只要你握着我的手,说一声,sara,对不起,我发病了。
我就原谅你了。
那笔钱,是她痴恋上的一个污点,无时无刻不提醒着她的自作多情,就像是一个耻辱的存在,就像是她把自己当成货物一样去交易了。
所以,她没动过那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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