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还挺自觉。”
拉格朗日平复心中的震惊。
此刻的他,明明是巨人之身,在大气层外俯瞰着李遥,眸子里却本能的出现了仰望的视角。
在墟河,他见过更强的人!
甚至还当年为了重启宇宙而培养的七个灭世天使……依旧还活着。
但不知为何,他看不到眼下男人的上限。
他看似无欲无求,反而是一种不可阻挡。
如果有人挡着他赚钱和泡妞,就算是神,他也会毫不犹豫的杀掉。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他竟在李遥身上看到了上古人类的原始气息……
希望是错觉吧!
阿姆达尔星的时空依旧处在物理静止中。
拉格朗日自己制造的安静,反而让他自己感到了一丝恐惧。
毕竟,身为叛神,他死了,也许就没有新的身体了。
就算有,新的拉格朗日也未必和他同心了。
如此一来,他的计划也可能就后继无人了……
但仔细回想一下,除了计划以极限一换一的方式救走豹子外,他好像没得罪过李遥,甚至给他一只猫。
“这是我第一次见到,有人不使用法则之力就能破解法则之力。”
“吹捧我,并不能救你的命。”
李遥将金灿灿的豹子兽丹,塞进静止的掬风怀里,一边踱步道:
“我是支持银树计划的,因为这玩意挺有趣的,如果你觉得自己是银树计划的敌人,最好现在就承认,我给你一个体面的死法。”
拉格朗日摇头道:
“如果我没背叛神族,我不会害怕死亡;如果我背叛了神族,那肯定不会是银树计划的敌人。”
李遥一想,还真是这么个道理,就懒得杀这人了。
而且很奇怪的是,不知是因为是科学家身份,抑或是邋遢的宅男气质,李遥总对拉格朗日有种亲切感。
但他的体质是实实在在的神族,与神兽没有本质区别,准确说,就是一个盛放神力与灵魂的生物躯壳。
这也是他们能不断复活的原因。
可为什么会对他产生亲切感呢?
“你为何要背叛神族?”
李遥好奇的问。
拉格朗日笑道:
“也许是因为我喜欢观察人类,就被认为是喜欢人类,久而久之,就被人称作是叛神……其实我也没做出什么背叛神族的举动来,否则也早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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