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今天有读者批评,你写的太慢热,呃?好吧,作为新作者,这是取死之道。不过,异乡是认认真真的想些好一本书,写一个人的成长,而不是简单的爽!爽!爽!主角自然会强大,但总有个过程。我会认真构思,认真写,再认认真真的写完!
或许是遵循着某种奇特的规律,这个世界虽然兽类众多,强大的不知几凡,但考虑到奔跑的平稳度,易驯化沟通,饲养代价低,耐力高等等,六足角马,这种外形类似地球上马匹的动物仍旧是性价比最高的坐骑。
即使是职业骑士,在没有专属的兽类坐骑以及足够的财力之前,也大都选择六足角马作为自己战斗伙伴。
更高一等级的就是飞翅角马了,虽然同属于角马,但飞翅角马据说有飞天插翅虎的血统,它们的那一对翅膀并不能保证它们飞行,但是短距离滑翔还是可以的,并且能够帮助他们更快的奔跑,以飞翅角马拉车,在奔驰到极限的时候,离地而行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当然,这种角马性格暴躁,桀骜不驯,攻击性极强,并不易驯化,且他们虽然属于角马类,但都是吃肉的,还得挑选精肉入食,兽肉更好,饲养代价极高,不是真正的骑士或者大贵族家庭根本驯养不起。
瓦伊德王的飞翅角马自然是角马中最顶尖的那种,不仅仅是毛色纯白无暇,更主要的两匹战马配合默契,在满是乱石和死尸的街道上,拉着宝石战车行走自如,连颠簸都极少。
宝石战车载着瓦伊德王率先冲入了埃尔兰特城,没有人敢阻挡在他的面前,但原本战场之上的排列是密集的,来不及逃走的人很多,瓦伊德王也不挑食,长矛舞动,滂湃之力带起的一道道如新月的气刃。
超凡的面前,普通人是何等的脆弱,仅仅是气刃划过,在气刃前行的路上,一道道血液飙飞,有时甚至洞穿数个人后,气刃才会消失。仅仅数击,死在瓦伊德王手里的不下百位战士,所有的人逃也似的离开他的身边。
而跟在瓦伊德王后面菲尔斯则低调的多,超凡之力自然没有使用,但两把银色弯刀却是一击连着一击,一下快过一下,速度越来越快,被他挥舞的只见银色闪光,很多时候,等他收剑而立的时候,四周的敌人都已经僵持不动,一个呼吸后,血液才从各个血管中喷射而出,在空中绽放,如同盛开的鲜红花朵。
而他,竟然任由那‘血液之花’淋在身上,一副陶醉的模样。
‘鲜红绽放’,这或许就是他封号的由来,他是一个享受杀戮的人。
进入埃尔兰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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