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也只好答应。
唯独何顺子在上下打量了陆启言和夏明月一番后,抓了抓耳朵,“旁的都好,唯独这陆指挥使满身的气度不俗,夏娘子如大家闺秀一般,有点不大像寻常人家出身。”
虽然地方民风一向淳朴,村民们见到陌生人大多友善,但若是阶层不同时,知心话便不容易吐露,反而多了些戒备。
“不妨事,稍微乔装改扮一番即可。”庄翠自告奋勇,“我先前跟着爹爹他们到处走镖,许多时候为了不引人注目,也会乔装改扮成逃荒或者投奔亲戚之人,此事交给我就成。”
这活儿,她熟!
事情决定,说干就干。
夏明月先是去找寻了两身半新不旧的粗布衣裳,又重新给自己与陆启言梳了一个十分寻常的发髻。
她的只拿了寻常简陋的木簪子当作发饰,陆启言的发髻则是以方巾包起,做手无缚鸡之力的童生打扮。
二人改头换面,已是有了那么几分模样,但站在一起时,通身的气质却是有些难以掩盖。
思索片刻后,庄翠寻来了一些颜色发暗的脂粉,各自给夏明月和陆启言擦拭了一些,让原本皮肤白净的二人瞬间多了许多经受岁月侵蚀的沧桑感。
陆启言对着铜镜看了看,刻意在站的时候微微佝偻身子,脖子前倾,被生活重担压弯了脊梁骨的形象顿时凸显了出来。
而夏明月也不介意扮丑,在脸颊和下巴处点了好几个大小合适的黑痣,甚至往牙上刷了些许黄豆粉。
待夫妻两个人完全收拾停当,站在众人面前时,活脱脱农家夫妇的形象,让其他人顿时一惊,接着眼前一亮。
这模样,他们一眼看过去都要迟疑一会儿,其他人更是不会怀疑两个人的身份。
再配上旁边破旧的牛车,零七八碎的家什,没有丝毫违和感!
而在旁边转来转去,看了半天的乌金,最终是“汪汪”叫了两声,跳到了牛车上头,端端正正地和一口破旧不堪的箱子端坐在一处。
搬家投靠亲戚什么的,带上它,才最像!
再者说了,抓坏人什么的,没它乌金能行么?
说什么也不能让显眼包一个人抢了所有的功劳……
陆启言瞧见乌金擅自做主要一同前往,眉头微蹙,夏明月却是伸手摸了摸乌金的脑袋,“乌金跟着去也好,关键时刻能起大作用。”
狗的嗅觉灵敏,在这种事上比人要机敏许多,且乌金聪慧,战斗力又强,绝对能够派大用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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