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就是写给别人的信,基本都是李遗和赵广代笔。
阿梅用力地握着毛笔,手腕有些微微颤抖,努力地在木板上写着。
屋里的墨水味和她身上的香味混合到一起,更显得味道古怪。
一时间,屋子里又安静下来。
冯永在一旁看了一会,目光落到阿梅的脸上,然后又落到颈上。
这丫头,当真是个学习的好材料,虽然一开始有些尴尬,可是一旦涉及学习,状态进入得很快,神情专注。
说起来,她一开始能进入府内做事,除了因为有一个汉人的大人,能说汉话以外,样貌也是占了相当一部分的原因。
记得当初管家赵叔挑选好人后,给冯永禀报时就说过,这阿梅黑是黑了点,可是模样也是出挑的。
冯永当初没在意,在他想来,南中那边的来人么,皮肤黑是正常的,毕竟日晒时间长,太阳光又强烈。
就是那李遗,在南中那边呆得久了,不也比锦城的人黑一些?
再说了,这阿梅也就是一个府上的下人,应该和他扯不上太大的干系。
后来做了他的贴身侍女,这才注意到她的皮肤,心里也曾有过那么一点好奇,也是不知道究竟是天生的皮肤黑,还是被太阳晒黑的?
如今仔细观察之下,终于肯定了一件事,这丫头的阿母,之所以能被汉人看上,肯定是一个美人,而且不会是黑皮肤,不然阿梅的大人也不可能下得了手。
就算是关了灯闭上眼都一样——可是别忘了阿梅的大人和她的阿母还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这可不是露水姻缘就能说得过去的。
这阿梅离开南中后,在锦城呆了一段时间,然后又跟着自己跑到汉中,虽然是一个婢女身份,可是没有了南中那边的强烈阳光照射,又不用为了生活而日日辛苦,继承了良好基因的她越发变得水灵起来。
怪不得自己在阳安关挑选羌女时,赵广就误会过一次,那时还说了这羌女肯定比不过阿梅。
大概是阿梅时时跟在自己身边,反倒自己最没有注意过她的变化。
现在细细看来,虽然她的皮肤仍是要比汉人女子黑上一些,但已经算得上是容貌秀丽。
可以预见到,再假些时日,别说是羌女,就是汉人女子,恐怕也没多少人能比得上她。
啧啧!难不成,混血的基因,当真是比普通人要有优势一些?
这丫头,脑瓜子厉害,人长得漂亮,就是可惜出身差了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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