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想起鬼王刚才所问的话:究竟想不想流落在越雋的族人?
若是族人也卷入了叛乱,亦或有人借用已故大人的名号,那这诛族之罪……
一念至此,即便是初春尚有凉意,高远额头已经隐冒冷汗,只觉得后背微有凉意。
鄂顺终于忍不住了,大声道,“冯郎君,越雋那些乱夷,确实当诛,小人愿意为前驱,斩那乱贼之首级。”
高远一听,福至心灵,连忙也跟着说道,“冯郎君,小人亦愿意前往越雋,召集旧日族人,一可不让他们为乱贼所惑,为贼张势,二可为冯郎君平乱添加些许微末助力。还请冯郎君允许!”
只要召集旧日族人,高举反正旗号,那自己族人就是平乱义师,而不是乱贼——与其等着自己被诛族,不如自己去诛别人的族。
高远咬咬牙,妈的老子拼了!
冯永大笑,起身走下座位,拉起高远的手,欣慰道,“没想到高郎君竟是如此忠义,永以前错怪了,莫怪莫怪!”
说着,又亲自拉着他入座,“既然高郎君有此等心意,我又岂能不许?这样,我许你三百宝刀,百件皮甲,你能召集多少旧日族人,我便应你多少粮食,如何?”
随着鼓风机的研制成功,南乡的冶铁产量和质量上了一个大大的台阶,以前那些普通兵器已经入不了南乡士卒的眼,正好换下来做人情。
皮甲当然不是牛皮,而是羊皮,质量虽然不太好,但总比没有强。
高远得了冯永的许诺,悬了半天的心终于能放了下来,当下连忙说道,“高远敢不誓死效力?”
“好!”冯永高兴地说道,“高郎君久在越雋,想来定是熟知越雋人情地理,不知有何以教我?”
高远听到这话,看了一眼鄂顺,这才说道,“回君侯,若是冯郎君不嫌小人愚昧,小人自是知无不言。”
“哦?”冯永作惊喜状,“还请高郎君速速道来。”
“是,且容小人一一道来。”高远稳了稳心绪,这才继续道,“越雋以邛都为治所,冯郎君若要平越雋,则邛都乃是必定之地。”
“自锦城去邛都,有两条路。一条是从锦城到卑水,再入邛都,这条路,有水有山,颇是不易。”
“另一条,则是旧年大道,不但平坦,而且路近,可从锦城直达邛都,不过需要经过旄牛部等诸多部落的聚集之地,早已荒废百余年。”
“如今那旄牛部的君长叫狼路,他的女儿,嫁与了苏祁县冬渠部的冬逢,与那反贼冬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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