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
名叫琴琴的女子微微摇头:“没什么。”
男子脸色微冷:“到底怎么了?”
女子犹豫了一下,指着楼下方肯德基:“那个坐在窗边的,好像是我的同学。”
“哦?这么巧。”
男人顺着她手指的方向望去,果然看到一男一女两个人正在吃着东西。
那女子脸上明媚的笑容,让他愣了愣。
片刻之后,男子才说道:“她也是来参加婚礼的?”
女子点点头。
男子看着那肯德基里的两人,露出个意味深长的笑容。
“既然是琴琴你的同学,我们去打个招呼吧,不能失了礼数。”
那女子看着杨雪,露出厌恶的表情,随后嗯了一声。
“绍夫,把你送给我的项链帮我戴上吧。”
……
张珏和杨雪两人在步行街里逛了一下午,虽然吃了些东西,但仍是觉得腰酸腿疼。
直到这时,他才想念起宅在家的美好。
自己的脑子一定是被驴给踢了,才会和杨雪一起来旅游,完全是找罪受。
有这个时间和精力,在家里开几把黑,和杨博士探讨一下人生、理想和孩子的教育问题,不香吗。
他坐在街边的椅子上揉着腿肚子,郁闷地想着。
杨雪则整理着他们的购物袋。
清一色,全都是男士的服装。
杨雪给他从上到下买了两套。
此时此刻,张珏身上穿的已经不是他原来的那身T恤和短裤,而是杨雪给他精心挑选的衣物。
我们得承认,不管张珏再怎么牛逼,本质上来将,还是宅男一个,根本不会所谓搭配,更没有什么衣品。
什么颜色,款式,在他眼里都是狗屁,穿着舒服就行。
但既然杨雪在,自然不允许他如此“作践”自己。
虽然她也算不上什么内行,但女人嘛,对这种东西有着天然的优势,所以她自己掏钱,给张珏搭了两身。
在自己的世界,张珏没什么钱,节俭习惯了。
所以穿的一般都是平价的衣物,什么乙醇、参马、鸿星尔克什么的,用他的话说,便宜,质量又还可以,一件衣服他能穿个几年,简直血赚。
杨雪的经济条件稍好一些,给他买了些贵的,但尽管如此,在真正的有钱人看来,仍是瞧不上眼。
不过对于张珏来说,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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