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毫无半点愧疚感。
侯明略带后怕地看了秦林一眼,毕竟这种事哪怕是想想都感觉对不起兄弟,更何况是偷看。既然秦林能看出来,那么难保鲁深是不是也能看出来,若是秦林不提醒他的话,万一哪一天自己装上枪口,那可就尴尬了。
更何况他侯明可是鲁深的第一狗腿,要是被鲁深知道自己偷看大嫂,岂不是彗星撞地球!
万一被三刀六洞怎么办?
叶曼坐在后面,略带审视地看着跟侯明时而偷偷摸摸小声嘀咕的秦林,再看看前面火爆的生意场面。
虽说有一部分可能是因为自己的缘故,但是更多的还是因为想要尝试一下这个看起来就很诱人的鸡排。
叶曼明显看到在闻到新出锅的鸡排香味之后,有几个人偷偷咽了口唾沫。
这就证明,秦林是真的成功了!
其实也很容易理解,别说是在02年这个路边小吃尚未攻占全国的年代了,哪怕是在后世,只要不是吃得饱饱的,在路过诸如鸡排店、铁板鱿鱼甚至烤地瓜乃至臭豆腐这类店铺的时候,有几个人嘴里不会下意识地泛起口水?
“或许,这小子真能有几分那人的风采?”
叶曼心中暗道,眼神却带上了一丝恍惚。
她小时候家里穷,每次路过那家港台人新开的鸡排店时,闻着那里飘出来的香味,都要驻足垂涎好久,可惜一次也没能吃上。
直到后来,十六岁的时候,父母打算给哥哥找门媳妇,可家里穷,根本出不起彩礼,于是将注意打到了她的头上。
女方家里同样有一个娶不到老婆的哥哥,在一心扑在传宗接代上的父母眼里,简直是一门完美的生意,甚至打算让正在上学的她直接退学,女娃子上什么学?
浪费钱!
哪怕那钱是她自己一点一点捡破烂换来的,根本没花父母一分钱,但没人在意她的想法。
所以,在摆酒宴的那天,她逃了,穿着一身红色的喜服,带着肆意的笑容!
也是那一天,她遇到了那个男人。
一个明明身居高位,谈笑间便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家伙,却没有半分气势,始终带着一丝慵懒的男人。
他笑着递给自己一份炸好的鸡排,那会儿她已经站在鸡排店前足足馋了半个小时,穿着大红的喜服,看起来却像个乞丐。
“也许连乞丐都不如吧?”
因为乞丐至少知道讨饭,而那时候的叶曼,甚至连怎么养活自己都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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