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都差点要怀疑自家是不是出叛徒了。
毕竟秦林提出的版本是经过无数次打磨之后才形成的,而此时的千度贴吧却仅仅只是李先生梦里的灵机一动。
所以到最后,李先生只能叹一句,太巧了!
差距很明显,有种既生瑜何生亮的赶脚。
当然这也避免了李先生的一个尴尬,千度贴吧跟狗歌贴吧只是类似,不算抄袭。
也幸好是这样,若是完全相同的话,说不定之前佩奇和布林在华国的时候,就要代表狗歌向有关部门发起抗议了。
虽然同样没什么卵用,但毕竟已经加入大不流踢欧了嘛,再加上狗歌也不是无名之辈,上面顾及脸面的情况下,说不定还是会不痛不痒地批评一下千度的。
至于现在,emmmm,大概率就是慢慢扯皮,然后无疾而终。
当然布林现在吩咐梅耶尔发律师函,倒也不是纯粹为了恶心一下千度、或者出口气,而是有现实考虑的。
千度资金不足的事情,佩奇跟他已经知道了(别问为什么知道)。
对方想要解决这个问题,无非就是两个途径,要么寻求融资要么干脆上市,但是这一切的前提,那就是让资本对他们有信心。
被狗歌发了律师函,虽然影响不会太大,但总归能给对方添了些麻烦。不管千度是要融资还是上市,来自狗歌的律师函都能给相关资本一个压价的理由。
随手一个小布置,能给对手造成损失,那就代表着自己这一方赚了,没道理不干!
“呃,好的。”
梅耶尔被布林突如其来的转折噎了一下,连好不容易想到的反驳的话都不知道该怎么开口了。
布林心中得意一笑,小娘皮,跟我斗。
你以为我是佩奇那个见到女人就走不动路的蠢货?
一想到自己好机友在梅耶尔那里便宜没沾到,底气倒是彻底没了,布林就感到很不爽。
再怎么说,佩奇也是跟他好到穿同一条裤子的好机友,说好的一被子的,结果你梅耶尔把佩奇变成了舔狗?
那不同样也是在侮辱我布林的尊严吗?
这就好像当皇帝的,听到邻国皇帝被义军干掉之后,不管那邻国皇帝是否昏庸无能,他自己的第一反应一定是会骂那些义军反贼一样,兔死狐悲哇!
咳咳,这个比喻有些不恰当,布林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可能成为佩奇那种舔狗,他可是硅谷酒吧赫赫有名的玉面小郎君来着,根本不可能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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