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亿美刀的资金在,这次投资人与人公司,我势在必得!”
雷格万斯握紧的拳头用力一挥,“不管是谁,红杉资本也好、kpcb也好,哪怕狗歌和微软也罢,都不能挡住我的路。”
嗯,当然了,如果狗歌愿意让公司成为他们上市的承销商之一的话,雷格万斯觉得就算对方挡了自己的路也没什么。
好吧,显然这货是在想屁吃,就连秦林的人与人在融资的时候都没把雷格万斯的公司放在眼里,更何况如今估值已经超过一百五十亿,还在飞速增长的狗歌?
佩奇和布林那两个家伙,根本就不知道雷格万斯是什么人好嘛。
哪怕他曾经给这两人递过至少三次名片!
不过,虽然雷格万斯各种给自己加戏,但坦白来说,秦林还真没把他放在眼里,哪怕对方给出的报价跟狗歌并列第一。
但那有什么用呢?
别说这只是筛选性的报价,哪怕是最终报价,这个价格秦林也一定会选择狗歌而不是雷格万斯,甚至他宁愿选择出价更低的红杉资本。
就是这么现实!
还是那句话,以人与人表现出来的发展前景,有的是人上赶着送钱过来,秦林根本就不缺钱,他缺的一直都是能够帮助人与人更好发展的盟友。
这其中,狗歌当然不错,红杉资本也很好,包括kpcb和软铜之类的,也都可以,但雷格万斯有什么?
钱么?除非他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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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林握拳,第一次,他似乎发现了重生之后的追求,至于挣点小钱,当个首富什么的,那都是次要的,重生一回,毕竟,不能光为了享受不是?
也许是比前世强十倍,但也有可能是强上百倍千倍乃至万倍亿倍,区别仅在于,自己的切入点是什么,目标又是什么。
除非是真的很有钱,或者是真的很有背景,可以强行插手分一块蛋糕,否则的话,这种捡钱的行为,在秦林真正强大起来之前,是不可能发生的。
更何况,一个更加残酷冰凉的现实摆在面前,如今的秦林,一没钱,二没名,三没途径,四没权!
所以,别想太多。
“所以,十鸟在林不如一鸟在手,当前的关键是怎么捞这第一桶金!”
记忆力什么的根本没有增强,或许唯一的优点就是多出十几年的阅历,能让他在理解能力上比其他同学强点,再加上毕竟曾经学过,还是有点似是而非的印象的。
但是毫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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