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头的巨大彩车开过来,法芙娜脸上的软骨厚肉都割得干干净净,送去科研站,只留下一具没有眼瞳,龙角用石膏修复的巨大头骨。
它挂上弗洛伊德大矿坑的巨人拱形石大门顶端,它的庄重与威严,还有历史的厚重感只持续了短短一瞬间,就变成了新的网红打卡地。
矿区的旧城立刻有几个街溜子围到酒吧旁边,从年纪来看,应该是不懂事的年轻人。
他们盯上了这家酒吧,望见如此好的风水宝地,被一群矿工叔伯占着,就立刻眼红起来——
——往矿洞里出入观光的客流量巨大,他们就立刻决定,要从人生的低谷翻个身,至少得收一笔保护费。如果店主是个软柿子,那[友谊的尽头]也要改名,改成什么名字不重要,至少得改个喜庆点的,让客人一眼就喜欢的。
“咚咚咚——”
为首的年轻小伙用力敲打着卷帘门。
他只需要推开弹簧板门就能直接进来,却要去用力叩打铁帘,生怕没有人注意到这个不速之客。
此时此刻——
——文不才坐在吧台,在吵闹的人群中,与流星吩咐着。
“你明哥托我,把明德的遗骨剩下的一部分,融锻压铸,与你的手杖合为一体,我们出发时,我就把它改造完了,这一路上,你用起来感觉怎么样?”
流星兴奋的说:“如有神助!BOSS的爪子无坚不摧呀。”
文不才还想说:“你以后用它,要好好爱护它,我听杰森说,你好像对你的侍者不太上心...”
没等流星回答。
门外跳进来一对男女——
——他们举着枪,叫嚷着。
男的人模狗样:“把脑袋都伏下去!乖乖听话!”
女的气焰嚣张:“这里的老板是谁?我要找他谈一笔生意!”
酒保大叔看了一眼,忧心忡忡的摸向桌下的猎枪。
文不才立刻说:“不!不要在这里杀人,客人是无辜的,他们手里的酒也是无辜的,别让杯子染血。”
没等人们反应过来,这两个新时代的不速之客冲进陈旧的酒吧房室。
男人耍弄着墙上的旧吉他,兴奋的拨弄几下,发出刺耳的噪音,又觉得没什么意思,随手丢到沙发上。
紧接着女人就望见江雪明,要上来仔细瞧瞧,一路踩着客人们的桌子,兴奋的跳跃。
杰森立刻站起:“你们是什么人?!”
男人拍动墙上的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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